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进电梯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进电梯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市级 招标编号: 2014B-136
采购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代理机构: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采购预算:(万元) 22万元
(一)采购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项目名称: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进电梯项目
(三)拟采购的货物说明:在全市2390个公益广告电梯播放点位每天14个小时内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
(四)项目预算:22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兰州华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兰州市电梯轿厢视频广告独家运营商,该媒体宣传点位多,覆盖面广,宣传效果明显。为保证项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兰州华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七)专家论证意见:
2015年5月21日,专家组对兰州市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进电梯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了论证,各位专家对该项目的采购方式进行了分析、研究和论证。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意见:
兰州市楼宇电梯轿厢视频广告由兰州华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独家运营,媒体覆盖城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和西固区,现投入运营的广告机点位为2390个,播放时间为每天14个小时(7:30—21:30)。结合兰州市交警支队的宣传需求,该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联系方式
邵建平 兰州大学 教授 138*****316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2意见:
兰州华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兰州市唯一一家运营楼宇电梯轿厢视频媒体的广告公司,该平台覆盖范围大,传播面广,传播效果好,受众群体高,相比其他媒介传播方式优势明显,广告的公益效果明显。经论证,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联系方式
陈刚 兰州商学院 副教授 138*****277
专家论证意见
当前兰州市投入运营的电梯轿厢视屏广告由兰州华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全部投资建设,属独家运营。经对招标招标要求的具体需求进行审核,未发现有限制性条款,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联系方式
邓小军 西北民族大学 教授 136*****587
(八)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方代表: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吴存庆 (133*****156)
(十)部门采购:
联系人:高一峰(****-*******)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十一)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5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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