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石蜡切片机采购招标文件KQYY2023002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石蜡切片机采购招标文件KQYY2023002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简称“口腔医院”)对石蜡切片机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石蜡切片机采购 | 1 | 16 |
二、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三、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备案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授权书。
五、招标书获取及投标时间要求
(一)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行采家”或“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或“中国采购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本项目无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月4日 9:00至 2023年1月10日 17:30。
(二)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须采用软面胶装(不得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三)投标书正本、副本各一份,均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注:标书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四)所有投标书应于2023年1月4日 9:00至 2023年1月10日 17:30(工作时间)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综合楼806审计部(须密封盖章)。邮寄标书的以快递送达口腔医院并签收的日期为准(收件人:审计部 李老师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2023年1月11日9:30(暂定),具体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由医院确定,投标人无须参加。
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中国采购招标网、和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单位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邮编: ******
电话: 023- ******** ********(监督) 传真:023-********
联系人:陈老师 李老师(监督)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石蜡切片机)********挂网版.docx
标签: 石蜡切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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