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桂防通〔2022〕340号
各市(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钦州港片区管委会、崇左片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人民防空建设发展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推进我区人民防空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建立广西人民防空专家库。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1.专家范围。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人防主管部门等公开征集人民防空专家。
2.专业方向。征集专家的专业方向主要包括以下专业:
侧重于地下空间方向,包括规划、防护、防化、建筑、结构、暖通与空调、给排水、电气、岩土、防灾减灾及防护、造价等;
二、专家资格条件
入库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业操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2.熟悉人民防空发展状况,熟悉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熟悉人防技术研发、科研项目管理,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从事人民防空相关教学、科研、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视情放宽。
5.热心人防建设事业,能够积极参加人防咨询、评审、鉴定等活动。
6.信用良好,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专家库管理
1.专家认定。经过初审、复查、在我办官网上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人选,通过审核后将作为专家库成员。我办官方网站将予以公布。
2.专家管理。我办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专家聘期3年,届满经审查合格的可以续聘。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完善,不断扩充专家队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家,我办将按规定予以调整出库: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2)在参加专家活动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接受或索取相关单位或个人的馈赠、宴请或不正当利益的;
(3)存在3次以上判定工作失职的;
(4)接受专家活动邀请后无故缺席3次的;
(5)未经同意,泄露工作内容、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的;
(6)其他情形不适宜担任专家的。
3.专家使用。专家库建立健全后,涉及人民防空的各类咨询、评审、鉴定等活动,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随机选择。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需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专家库入库专家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以及相关的业绩证明和研究成果证明件),并一并扫描成PDF文件。
2.申报程序。本次征集活动宜单位统一组织,也可个人自行申报。申报单位或人员持申报材料向所在设区市人防主管部门申报,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我办审查。自治区属及以上和外省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人员可直接持申报材料报我办。
3.时间要求。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23年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设区市人防主管部门或我办。
五、其他要求
1.各设区市人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家征集活动,积极组织市辖区内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申报。
2.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推荐单位应客观公正地进行推荐,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专家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
3.各设区市人防主管部门要根据专家资格条件严格把关,做好入库专家初审工作,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专家库初审合格专家一览表》(见附件2),连同初审合格专家的申报材料一并于2023年1月20日前报送至我办。电子版通过广西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平台报送,盖章后的纸质材料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处。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专家库入库专家资格申请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专家库初审合格专家一览表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专家库入库专家资格申请表
备注:1. 表格中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2. 已退休人员填写退休单位名称,由退休单位进行推荐。
3. 任何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专家库初审合格专家一览表
初审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手机号码 |
关联文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