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非自动评审]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一路东延伸工程(G220连接线)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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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一路东延伸工程(G220连接线)第三方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一路东延伸工程(G220连接线)已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关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一路东延伸工程(G220连接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区经发字[2022]91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区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建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线路起于(起点桩号K0+000)宜创路东侧位置,终于(终点桩号K1+824.0)G220国道(万载至袁州段),道路全长1824.0米,A匝道长899.490米,B匝道长358.448米。

2.2 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本项目全部原材料抽检、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等评定报告提交并通过交工验收止。

2.3 试验检测招标范围:全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综合管线、路灯、绿化、构造物、防护工程、周边土石方等质量检测(包括配合比、材料、实体质量抽检、外观检查和交工验收阶段的检测等);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包括检查各参建单位履约行为、现场施工工艺、关键设备的性能、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质量鉴定等)。

2.4标段划分:本次试验检测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并且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3.52万元的公路竣工或交工质量检测项目业绩至少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和工作内容的,还需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或质监部门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须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2)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3.52万元的公路工程相关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工作内容和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还需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或质监部门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须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必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职工(60周岁及以下),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与所在单位必须一致,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页查询为准,须提供网页查询彩色截图。

3.4 本项目拟任试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2)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相关检测项目的试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工作内容和试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还需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或质监部门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须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60周岁及以下),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拟任试验检测人员:(1)至少2人,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2)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60周岁及以下),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的试验检测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不存在重大合同纠纷;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未发生被业主驱逐出施工现场的处罚。

3.7 主要设备最低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5。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二个以上(含二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中标单位需要根据实际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委派相关检测人员进驻现场,并编制试验检测实施细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04日至20230111(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入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5.2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206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1室)。

7.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7.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3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7.4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7.5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第二信封参照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7.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7 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8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宜春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地址:https://www.jxsggzy.cn/web/bzzx/******/********/bda*****-f68d-4dad-aad2-1076ee******.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http://www.jxsggzy.cn/web/)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区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正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源仙台(丁家台社区对面)地址:宜春市袁州区高士路91号

邮政编码:*****0 邮政编码:*****0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137*****549电话:157*****086

监督机构:宜春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监督办公室监督电话07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开发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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