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SZC2015-33)嵊州市公安局实战中心LCD拼接大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政府采购SZC2015-33)嵊州市公安局实战中心LCD拼接大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公安局委托,就嵊州市公安局实战中心LCD拼接大屏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150*****470********.doc">公安实战中心LCD拼接大屏招标文件
一.谈判项目编号:政府采购SZC2015-33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LCD液晶拼接大屏、多屏处理器、画面分割处理器、大屏多媒体互动控制软件、编程控制器及配套设备等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对谈判主体的要求
2.具有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网上附件自行下载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0(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八.谈判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谈判响应方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网上银行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户名: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帐号:********155*****020。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开标时出具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的保证金收据。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位置: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3.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须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供应商及时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倪老师、潘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
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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