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关于天津国金中心十六层局部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光大永明关于天津国金中心十六层局部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关于天津国金中心十六层局部改造项目采购”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天津国金中心十六层办公区局部改造装修工程服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合格法人公司前来投标。本次招标将根据投标方对的资质业绩、物业管理方案、综合报价等方面对投标方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投标方作为最终合作方。
3、投标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类、服务类营业执照;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安防产品设计及安装、装饰装修工程;
(5)投标单位注册地如不在天津,必须在天津当地有办事处或分公司,能够满足施工期间随时解决现场施工问题,及2小时内响应售后维修相关服务;
(6)注册地为非天津市的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可开具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
4、投标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供应商信息表电子版及项目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5MB以内)送达至:Rui.Shi@sleb.cn;项目报名联系人:石蕊,联系电话010-********;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者,我司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投标人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废除投标资格。
6、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投标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2023年1月3日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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