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临港氢能产业低碳示范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设计)临港氢能产业低碳示范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121002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勘察[2023]01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临港氢能产业低碳示范基地项目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保发改批【2022】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地方政府自平衡收益专项债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临港氢能产业低碳示范基地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新建氢能应用测试场景建筑、氢能装备研发制造厂房、氢能产业科研中心;配建撬装加氢设施一座;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设施;购置相应氢燃料电池叉车;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围墙、管网等室外配套工程总用地面积约 13.3 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 7.3 万平米,总投资额*****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临港区域湘江道与渤海二十三路交口,东至渤海二十三路,南至湘江道,西至智 能装备园用地,北至汉江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临港氢能产业低碳示范基地项目勘察,招标范围: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本次勘察范围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及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33.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2月16日 至 2023年04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4日 至 2023年01月10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0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号 2 层请携带 1、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4、授权委托人真实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月(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十二南路 2336 号临港商务大厦 B 座 7 层
邮政编码:******联系人:胡赞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
邮政编码:******联系人:李晓倩、许振青电话:151*****286
传  真:********
日期:2023年01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胡赞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十二南路 2336 号临港商务大厦 B 座 7 层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shuai@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基地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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