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设备招标公告
给排水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S0115G15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经开委发[2014]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的给排水设备采购工程(分包)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平房区联谊佳园一期工程项目给排水设备采购工程(分包)
2.2招标范围:供水设备、水箱、水泵采购。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火车站东南侧和哈五路西北侧
2.4计划工期: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7月30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并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及经销代理商。近三年内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受贿纪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许可批件。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的授权委托协议,本工程只接受同一品牌的一家生产厂商或经销代理商(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16号2楼,8号桌,电话 ****-********)登记大厅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登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投标申请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许可批件、产品经销授权委托协议(代理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朱闻昊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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