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十四五”规划
东乡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抚州市“十四五”规划专题座谈会上的发言精神,为加快发展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为做好“十四五”农业产业化工作,特提出如下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项目为抓手,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为关键,着力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产业化经营组织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5年,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超5亿元、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分别达到2家、2家、20家以上,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突破70亿元;培育3个年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争创15个以上全省知名品牌;辐射带动农户10万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到2025年,努力实现年销售收入达到70亿元。新增1家以上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省级龙头企业,20家市级龙头企业。
二、基本思路
(一)调结构——调优,产业结构调优,产品品种选优,产品质量争优;保重点——全力猛抓粮食生产、加快生猪生产恢复;
(二)建平台——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园区、基地)、、科技合作平台金融平台(融资平台、产业基金)等;
(三)补短板——育龙头、补加工冷链物流二产,强三产,生产性服务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四)强融合——一二三产融合,大数据、区块链、智慧农业等;
(五)促升级—— 产业升级,调绿,转变生产方式,绿色发展,生态为本,品牌,精品农业
(六)增后劲—— 科技支撑,科技、机制创新,双轮驱动,搭建科技平台,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创建现代农业园区,创新产业模式、龙头公司与农户合作模式,让农户在产业发展中享受利益分红;
(七)惠民生——调高,经济效益高,农民就业高,农民增收高,供给侧,需求侧平衡,城乡共享发展成果,农民幸福感增高。
三、重点产业与项目
(一)水稻产业
东乡区创建国家级百万亩优质稻技育种基地项目。稳定粮食生产是东乡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之一,到2019年,全区优质稻生产面积增加到28万亩,订单面积达到14.7万亩,到2023年,东乡区粮食播种面积达到76.8万亩,订单面积16.5万亩。结合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和改造,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全区水稻生产区域布局,遵循“调山区、稳丘陵、增平原”的原则,建设国家级百万亩优质稻育种基地,并创建为国家级优质稻育种基地,通过推广全程机械化作业推进水稻产业整体向优质、高效转型升级,通过大户和龙头企业带动示范以及技术培训体系建设,确保形成社会化合力推动优质稻育种产业提质增效。
(二)水果产业
1、万亩猕猴桃现代化示范基地项目建设
东乡区的猕猴桃产业主要依托中铁中基有限公司在红星垦殖场、圩上桥镇等地规划种植,万亩猕猴桃国际标准示范核心基地位于东乡区红星垦殖场,是一个集现代农业标准示范基地、农产品专利品种种植、世界农业文明展示、都市农业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综合示范基地。由中铁中基(江西)农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抚州市东乡区红星垦殖场合资成立抚州中铁中基农业有限公司,负责该基地的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严格按照猕猴桃国际标准,运营模式采用“土地经营权入股”、“全产业链分利模式”等多种创新模式,引进国际专利授权猕猴桃品种“金圆”、专业管理团队,并致力于江西现代农业国际标准猕猴桃特色产区建设。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分期建设包括“一基二核心六中心”在内的产区主体内容。其中:一基,指现代农业国际标准猕猴桃产区;二核心,包括现代农业生态小镇、现代农业科教小镇;六中心,指现代农业科教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农产品大数据交易中心、农业金融创新中心、农业创新创业中心、农旅文化中心;采用“一二三产联动”及“全产业链分利”运营模式。
示范基地总规划占地面积1万亩,至2019年已完成3000亩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及*****平方猕猴桃组培工厂建设,该组培工厂年繁殖猕猴桃组培苗10万株。2020年,圩上桥政府已完成6000亩土地流转,第二批示范基地建设正积极进行中;万吨冷链物流中心,200亩用地选址确定,目前需对土地性质调规。
2、优质桔橙柚产业园
东乡区的桔橙柚产业发展,以江西七天果辰有限公司为龙头有序推动,2017-2018年在我区圩上桥镇、小璜镇、邓家乡、珀玕乡等地发展脐橙、沃柑、鹰嘴桃等品种4000亩左右,2019年公司与我区60个行政村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每个村发展橙柚产业100亩,品种为纽荷尔脐橙、冰糖橙、黄金贡柚、甘平等,共新增6000亩左右2019年,桔橙柚种植面积*****亩,遍布全区各乡镇场,品种为目前全国市场上最优质的品种。东乡区桔橙柚产业发展,符合全市柑桔产业的品种调优,主栽品种南丰蜜桔调减的大方向,今后通过桔橙柚品种引进、试种,现有品种的嫁接改良,及推广绿色优质高效栽培技术,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优良品种及绿色高效栽培模式,推行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进一行把我区的桔橙柚产业做大做强。
(三)蔬菜产业
花果芋品种复壮、脱毒繁育良种体系项目建设
东乡花果芋为我区特有的地方品种,种植历史悠久,其独特的美味,悠久的文化底蕴,赢得市场的青睐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王桥花果芋2015年12月19日已通过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农产品。连续多年,获得各类农产品展销会“金奖”。近年来,我区大力发展花果芋产业,但由于当地的花果芋品种变杂,被来自外地的红芽芋混杂,纯正的花果芋品种越来越少,品种退化,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区花果芋产业的发展。所以需积极加强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通过科技手段,利用组培脱毒技术,提纯复壮当地花果芋品种资源是当务之急。并同时加强花果芋良种体系建设,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建设包括三代(原原种、原种、一代良种)脱毒种苗在内的0.3万亩脱毒种苗繁育基地,并落实具体的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东乡花果芋种苗产量和质量,推动了花果芋良种化进程和产业的发展壮大。
(四)中药材产业
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与中医药康养相结合综合示范园项目
中药材产业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新型农业产业,中药材品种繁多,特性各异,既有当地野生资源经人工种植栽培的、又有从外地引进的品种,利用现有农业设施、或新建农业设施,建设1-2个集中连片的300-500亩中药材示范种植与中医药康养相结合综合示范园,进行中药材品种引种、试种试验、探索“林药、果药、粮药”套种模式,为农民增收创造新途径;基地同时还兼顾中药材知识的教育、中医学文化传承、健康养生旅游综合功能。
(五)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村更美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我区切实压实责任、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尤其今年,我区是抚州市承办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的两个参观之一,我们以此次机会为契机,全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扩面提质,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面貌显著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全区投入1.87亿元,实施东乡区农村环境“1+N”长效管护特许经营项目,服务年限12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村庄长效管护第三方治理全覆盖,并在全省现场会上取得良好反响。坚持问题导向,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统筹谋划、高位推动,综合施策、全域推进,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户厕建设,2020年,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成17座集镇污水处理厂,在美丽示范村建设6座污水处理站,2020年,还将整县推进农村“厕污一体”户厕建设,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推进新农村建设“扫一遍”任务落实,新农村建设覆盖率90.2%;开展以“三清三改一建”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春季、夏季和秋冬四大战役,共清除生活垃圾*****吨、杂草******平方米,清理水沟******米、池塘420口,整治危旧房******平方米,环境卫生健康知识宣传911次等,营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农村人居环境。
(六)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
鼓励龙头企业切实把品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引导龙头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出口目标国和地区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提高产品档次。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等“国字号”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力争在全区形成3个以上产品销售规模大、国内外市场知名度高的统一品牌。紧紧围绕“和谐东乡、生态东乡”的定位,进一步完善品牌建设规划,创新品牌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好上海农展会、南昌农展会等展示平台,积极参与各类名优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丰富农产品内涵,提升品牌价值。
(七)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品牌市场为纽带,通过同行业间的收购、兼并、租赁、控股和承包等形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尽快成为省内外知名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快优势龙头企业裂变扩张,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动同类企业或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建设一批产业集中度高、关联度强、竞争优势明显、带动面广的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集群,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大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动上市进程,着力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江西润邦农业发展集团公司上市。
(八)加快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特色农产品原产地生态环保、产品天然绿色优势,制定农产品销售营销战略,积极构建覆盖“长三角”地区、辐射“珠三角”地区的农产品销售网络。加快建设粮食、蔬菜、果品、茶叶、畜产品、水产品、中药材、花卉苗木等区域性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建立健全监测机制,适时发布供求信息,科学引导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支持龙头企业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建立东乡名优农产品营销网络,在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销售专区,在大型连锁超市设立销售专柜。积极培育市场营销主体,加快形成企业、协会、营销大户、运输队伍、农民经纪人相联合的农产品营销网络。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重点加强保鲜、运输、仓储、配送、服务五个关键环节的能力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健康发展。
(九)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
紧紧围绕龙头企业集群发展、企业科技进步、产业链延伸完善、基地标准化生产的要求,紧密结合优质稻、丝瓜络、生猪、特种水产、王桥花果芋、蔬菜、中药材、花卉苗木等主特色产业,推动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以生猪产业、粮食产业、蔬菜产业、丝瓜络产业、休闲农业等主特色产业为主的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培育壮大一批与高产创建、标准化生产基地、健康养殖基地有效对接的大型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力和服务功能,提升优势主导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和“专业乡镇”。强化基地建设,扶持建设一批具有我区特色的优势农产品集中区和产业强镇。
(十)东乡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对农业的宏观调控,可以通过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来进行。东乡在小农户为主体的基础上推动农业生态转型,需要加强政府对农业生产的公共服务,以优质的公益性服务来引导小农户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组织起来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具体措施包括:包括强化农业技术推广站等服务部门的公益属性和服务功能,整合政府涉农部门和涉农资源,提升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设立公益性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探索建立公益性的生态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帮助农民打造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建立优质优价的正向激励机制,提高农民从事绿色生态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城乡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帮助小农户对接大市场,依托联结城乡的网络优势,为农户提供综合性服务。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十四五”期间,区财政要安排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使用按照集中资金、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要求,重点用于企业贷款贴息、标准化生产、原料基地建设、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产品认证、优质农产品品牌推介补助和表彰奖励等。各乡镇(场)要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对能够带动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发展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项目,可以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担保公司等形式,对龙头企业的融资进行担保,助推龙头企业稳健发展。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服务力度,加强政银企合作,积极搭建龙头企业融资平台,支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信贷关系。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政策宣传及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经济效益好、抗风险能力强和诚信度高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对龙头企业所需的季节性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可采取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形式,解决抵押难问题。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助和奖励。加快建立农业产业化信贷担保机制,完善农业保险机制。
(三)加大整合支农资金力度。要紧紧围绕省政府确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及各种农业专项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资金跨部门整合,在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投入,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力。
(四)提高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加快农业产业化科技创新步伐,引导龙头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的整体科技水平。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在企业技改贴息资金的安排上,积极支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对龙头企业申报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项目、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技改贴息项目,有关部门应优先推荐上报。龙头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加工生产设备,要按规定落实减免税政策。龙头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据实税前扣除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的所得,可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农产品初加工一般纳税人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和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农业产品可按13%抵扣进项税额。对农业生产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和村委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龙头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的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实行加计扣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强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产业化工作职能,明确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的专门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能力,理顺工作职能。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办理证照时要按最低标准收取费用。国土部门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合理安排计划指标,优先为龙头企业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在土地用途与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引导农户通过土地转包、出租、委托经营、入股等形式参与企业经营;龙头企业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供电部门对企业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上的执行大工业电价,315千伏安以下执行普通工业电价;龙头企业创办的种植、养殖业生产基地以及在贫困县内兴办的农村粮食加工业用电,根据省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在国家和省确定的“绿色通道”上通行时,减免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费。
东乡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3日
标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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