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福利中心、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大楼装修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表
高明区福利中心、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大楼装修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表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 项目名称 | 高明区福利中心、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大楼装修工程 施工图审查 |
项目实施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 |
项目经办人 | 梁健 | |
拟实施时间 | 2023年1月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
项目拟实施方式、工程资质要求、概况等 |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丽江路659号,占地面积约9138平方米,拟建一栋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地上15层、地下2层、高约60米共设置700个医学养老床位的医养结合大楼。其中地上10层带装修,装修区域面积为*****平方米。 项目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文)的规定对高明区福利中心、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大楼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 2、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3、是否损害公众利益、涉及公共安全等; 4、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质量要求: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合法有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工期要求:10个工作日。 发包方式:以评审定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合同金额:*****.00元。本合同价格含税,固定总价承包。 付款方式: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出具相关报告及完成备案后一次性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地须在佛山市辖区内,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类(或以上)资质; 3、在高明区内设有驻点,且常驻办公人员不少于5人;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为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入驻中介机构,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2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 3、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常驻人员名单、身份证及近六个月(即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原件核对); 4、提供投标人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能反映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内容; 5、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 6、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 (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不准时到场参加评审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地点: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开标室。 评审资料提交说明:详见评审文件。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附件中合同条款,评审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附件:高明区福利中心、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大楼装修工程施工图审查诚信投标承诺书.doc
附件:高明区福利中心、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大楼装修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doc
附件:高明区福利中心、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大楼装修工程施工图审查评审文件.doc
项目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1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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