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阿城区电商科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监理(二次)
哈尔滨市阿城区电商科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监理(二次)
项目: | 哈尔滨市阿城区电商科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监理(二次) |
招标人: | 哈尔滨上京会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时间: | 2023-01-04 |
Untitled document 哈尔滨市阿城区电商科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JL0104G230*****1001001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阿城区电商科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监理(二次)已由哈尔滨市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阿发改发〔2022〕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上京会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电商科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监理(二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民合大街南侧,延川大街西侧250米; 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平方米(计容*****.88平方米),其中:地上*****.88平方米,地下3965.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创意工厂建筑面积*****.05平方米、产品展馆建筑面积3070.66平方米、创业培训中心建筑面积7133.93平方米、智能仓储车间建筑面积*****.93平方米,以及场地硬化、围墙、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共330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20.43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0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 号)有关规定,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8时00分至年2023年1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后30分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一个PDF版本文件))、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c1haerbingaoda@163.com。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09时30分。 7.评标、定标方式 按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详见招标文件。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4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6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1-********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上京会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龙路13号310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30*****919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金融企业总部A座1402室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8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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