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王村商住综合体售楼中心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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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信息发布时间:2023-01-0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肖王村商住综合体售楼中心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202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肖王村商住综合体售楼中心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钱塘星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设计施工范围包括肖王村商住综合体售楼中心及样板房,装修面积约877㎡等。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修川路539号西部水务大楼附楼。

2.3 建安投资概算:约26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工程验收及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楼部一~三层(含样板房)、沙盘、软装(含办公家具)、智能化及门头改造(含复原)等。

设计内容包括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及全部施工图设计。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完成并通过验收。

2.6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其他要求详见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两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04日至2023011809:3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钱塘星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开元路564号四楼 ??地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0573-********

20230104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资质证书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

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

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证明网页截图)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资料。)

11

信用评价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其他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3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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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建 签于 2023/01/04 14: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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