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OA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OA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5-06-24 09:18:48 | |||||
项目名称: |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OA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0 | |||||
项目预算: | 1508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 开始日期: | 2015-06-24 09:18:48 | |||
联系人: | 周爽 | 截止日期: | 2015-06-29 09:18:48 | |||
联系电话: | ********878 | 送货地点: | 天津市河北区律纬路10号 | |||
联系邮件: | zhoushuang87410@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供货商竞价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软件注册权证和软件企业证书。2、供应商提供的软件为正版,报价为最终报价,我单位不再支付其他费用。3、供应商要有专门的软件实施服务机构和二次开发团队,需上传开发团队人员计划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办公自动化(OA)软件 | 通达 | 2015版 | 套 | 1 | 原厂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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