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中标苏州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招标公告
牵头中标苏州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招标公告
12月27日,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项目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显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投标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农新科(苏州)有机循环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00元。
主要标的信息如下:
名称: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项目
服务范围:投标单位负责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项目,投标单位负责汾湖高新区内40吨/日的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所有的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要的系统建设、调试、运营和维护等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有机废弃物处理并资源化利用服务,本项目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服务处理量要求为:平均日处理量不低于40吨有机废弃物(30吨厨余垃圾+10吨其他有机废弃物),处理要求按照《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CJJ52-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93)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资源化处理。投标单位2023年12月底前确保完成满足上述处理量要求的系统设备建设并投入使用,服务期限为自系统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三年。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包括所有的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要的系统建设、调试、运营和维护等全部内容。
服务时间:2023年12月底前,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有机废弃物处理并资源化利用服务运行所需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确保试运行验收合格(平均日处理量不低于40吨有机废弃物(30吨厨余垃圾+10吨其他有机废弃物))投入使用,处理规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处理要求按照《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CJJ52-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93)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资源化处理。服务期限为自系统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平均日处理量不低于40吨有机废弃物(30吨厨余垃圾+10吨其他有机废弃物);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标签: 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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