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工程(固体堆放场)施工招标公告

后续工程(固体堆放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九三农垦融福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牧场建设项目后续工程(固体堆放场)已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以九垦局文[201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嫰北农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嫰北农场
2.2建设规模:污糞棚1347.98平方米,堆放场810平方米,水泥路1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015年7月20日计划开工, 2015年9月17日计划竣工,共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招标
2.6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楼606室携带第4.3款要求的资料现场确认报名结果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报名)、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建造师、工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建造师名字)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楼开标二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嫰北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2015年6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