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检测招标公告JTZ2211-1124BY

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检测招标公告JTZ2211-1124BY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2211-1124B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由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长春新区财政局、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长新建联字【2022】1号。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检测。

2.2建设规模:北湖大桥位于长春市北四环路,西起小城子公路以东305米,东至和安街以西170米,跨越宽城区及长春新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 km/h,工程全长3090米(含特大桥2784米、桥梁引道306米),主线宽度40米,双向8车道,桥梁分为南北两幅。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北湖大桥位于长春市东北部,西起小城子公路,东至和安街,跨越长春新区及宽城区。

2.4招标范围:

检测主要内容包括:动静载检测、桥梁主体检测、桩基承载力试验等其他检测内容。

动静载检测内容:(1)动载试验检测;(2)静载试验检测。检测方法及频率: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国家规范规定检测方法及检测频率、满足设计及验收要求,检测预估内容见附件(以实际发生为准)。

桥梁主体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钢筋数量、间距、保护层厚度。检测方法及频率: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国家规范规定检测方法及检测频率、满足设计及验收要求。

桩基承载力试验:计划对2根原桥梁桩基进行静载试验(加载至*****KN)。检测方法及频率: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国家规范规定检测方法,满足设计要求。

2.5服务期限:满足工程主体工期及检测方案要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3.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已完成类似工程检测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7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4 日8时30分至2023年1月10日16时00分,到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客服电话:0431-********;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长春市及新区:0431-********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3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视频会议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系统,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本项目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95号、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 系 人:商工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1613/1615室

联系人:孙宗良

联系方式:043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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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桥维修加固 工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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