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校园规划沙盘模型制作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校园规划沙盘模型制作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就校园规划沙盘模型制作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谈判。
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校园规划沙盘模型制作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校园规划沙盘模型制作1项
3、招标编号:FJSDFQ-2015CG-007
4、采购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投标人资质: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类型模型制作经验,与大型房地产企业成功合作并有良好信誉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年审合格);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⑤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⑦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含税玖万捌仟元整(即人民币: 98000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合同包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7、购买标书时间: 2015 年 6 月 4 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11 日 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国资办
9、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招标单位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6 月 11 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1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投标方须于截标前汇至招标人(学校)帐户(注:不得由私人帐户汇至学校帐户)。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信汇凭证作为投标报名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得缺失。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存蓄学校帐户期间,不计任何利息。开标后,未中标者退还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如投标者中标后单方弃标,学校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应该保证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前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之前, 将质疑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提交到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国资办,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4、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地址:福清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
邮编:350300
联系人:陈老师
开户名: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开户行:福建福清市工商银行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国资办
201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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