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局长王芳敏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局长王芳敏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局长王芳敏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县审计局:

根据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审计意见》(琼中审委办资意〔2022〕2号)有关要求,涉及我局6个方面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正在整改15个。现将我局原局长王芳敏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总结如下:

一、未及时编制琼中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正在整改。已向县政府报文申请琼中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费,县政府与10月8日回复呈批单,县长批示纳入2023年预算安排。

二、绿色矿山建设推进不力。

已完成整改。目前,琼中县仅有持证矿山两宗, 分别为琼中县营根镇加钗农场四队花岗岩建筑石料矿和琼中县湾岭镇乌石农场六队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

(一)琼中县营根镇加钗农场四队花岗岩建筑石料矿将于2023年3月18日期满关闭。

(二)琼中县湾岭镇乌石农场六队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于2021年9月已经停产。 2022年6月17日,矿山企业向我局递交了《关于申请琼中县湾岭镇乌石农场六队花岗岩石料矿提前闭坑的函》,提出因开采难度增大和开采成本增加,决定放弃剩余矿产资源储量,申请提前闭坑。

以上两宗矿山均不符合建设绿色矿山的年限要求(需剩余开采期限3以上),琼中已无可以建设绿色矿山的持证采矿权。下一步,我局将督促企业规范开采,并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设计要求督促矿山企业规范开采及治理。

三、3个耕地占补平衡承诺项目未按承诺期限完成。

已完成整改。县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9月29日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旱改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函〔2021〕125号),并成立了以张志强常委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旱改水项目建设实施。该项目建设实施完毕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自然资源部备案审核后,预计可新增水田指标1260亩。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旱改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函〔2021〕125号)工作部署,县菜篮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业主单位已于2022年2月21日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实社会投资主体,于7月11日县菜篮子公司已与社会投资方签订合同。截至2022年8月2日,已与相关村集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087亩,并已支付该1087亩宗地的土地租金、青苗费,已开工面积1087亩。

四、2处矿山未完成恢复治理任务。

正在整改。一是县资规局已责令原采矿权人儋州金洲实业有限公司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琼中县黎母山镇荔枝仔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修编)》(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县资规局根据《实施方案》拟定了《琼中县黎母山镇荔枝仔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将《琼中县黎母山镇荔枝仔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修编)》和《琼中县黎母山镇荔枝仔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审批。目前以上方案已通过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县政府于2021年4月30日以正式文件批复。2021年5月7日,儋州金洲实业有限公司组织工人后,进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在底板处竖立了治理工程简介牌,在治理范围沿坡定了界桩,目前已开拓上山道路,对需扩帮范围进行清表。8月23日,琼中县黎母山镇荔枝仔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因涉嫌于非法采矿,暂停施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对其涉嫌非法采矿的行为进行审理。

二是县资规局已责令原采矿权人海南天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琼中县黎母山镇天盛千枚岩(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县资规局根据《实施方案》拟定了《琼中县黎母山镇天盛千枚岩(板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将《琼中县黎母山镇天盛千枚岩(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和《琼中县黎母山镇天盛千枚岩(板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审批。目前以上方案已通过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于2021年4月30日以正式文件批复。5月27日已进场施工,目前形成第五层台阶(共五层)。施工阶段已完工,待植被养护期结束后组织验收。

五、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低于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已完成整改。根据自然资源部已审核通过并启用的“三区三线”成果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省级对我县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为6515.09公顷。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面积为6655.7243公顷,达到省级要求。

六、规划编制管理不规范。

正在整改。一是目前《琼中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已编制完成初稿,并已在我局召集有关单位召开评审会,目前在按会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中。二是我县“三区三线”成果已于2022年10月启用,正在行文通知乡镇领取成果并优化村庄规划成果。

七、未严格按规定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

正在整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度土地储备工作计划的通知》(琼中府办函〔2022〕74号)文件于2022年10月10日印发实施。

八、土地供应不合规。

正在整改。一是琼中县足球训练服务中心项目、琼中县建设垃圾运转站项目,根据项目业主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农转用手续;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项目已于6月15日完成农转用审批及划拨手续,建议销号;琼中县红色教育基地项目1.23亩用地不符合规划,无法办理用地手续;琼中县女足训练基地项目,将依据规划及相关处罚情况,补办用地手续。二是已完成琼中县红毛镇草南村委会合老村新安置点及生产便道项目,用地面积50.02亩;琼中县实验小学项目,用地面积111.37亩的划拨手续。其他4个项目( 其中乌石农贸市场不符合划拨目录,百花一二安置地二期农转尚未办理,权利人尚未申请办理划拨手续等原因)正在完善材料报请县人民政府划拨。三是涉及划拨土地,严格按规定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土地使用管理不严。

正在整改。一是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完成复垦和验收。二是督促用地单位按照复垦方案履行复垦义务。三是用地单位未按程序申请办理临时用地。且涉及违法用地,需由执法部门处罚到位后,按程序申请办理临时用地。

十、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不力。

(一)正在整改。已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

(二)已完成整改。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于2014年及2016年分别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要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6年下发了《关于印发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琼国土资规字〔2016〕41号),下达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为8686公顷。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海南省农业厅于2017年3月13日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国土资耕字〔2017〕6号),文件中规定各市县应以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我县严格按照部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遵循《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 1032-201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2017年版)等相关规范规程,依据我县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划定了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890.54公顷,划定成果通过了县、省以及部的多级审查,且海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1日下达《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的批复》(琼府函〔2018〕161号)。

综上所述,我县不存在“违规划定基本农田、非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基本农田质量不高”的问题。

十一、2处到期矿山未办理闭坑验收手续。

正在整改。琼中县什统萤石矿治理工程已完成施工并进行施工阶段验收,还需进行植被养护;琼中县什运白石岭水泥原料大理石矿正在开展治理工程,目前施工进度约27%。

十二、3个土地整治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

正在整改。一是琼中县营根镇岭头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签订日期为2016年1月22日,约定竣工日期为2017年1月21日。由于施工方海南中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设计图纸完成施工,经我中心多次督促,但对方一直没有执行,至今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故无法竣工验收。

二是琼中县上安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1月20日,约定竣工日期为2017年1月19日。由于施工方海南宏基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财政缺资金紧缺问题为由暂时停工,另外项目区村民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未迁移及得到相应的补偿,导致项目建设处于停滞状态。

三是琼中县吊罗山新安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2月5日,约定竣工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施工方进场后根据村民意愿结果无法开工建设,经我中心多次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吊罗山乡政府及村委会协调未果,导致该项目至今无法正常进场施工建设,2022年10月12日经我局局党组讨论研究,决定取消该项目,并于2022年11月1日在县政府门户网址进行公开。

十三、5个已竣工验收土地整治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价款结算,涉及金额623.14万元。

正在整改。琼中县黎母山镇榕木村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琼中县湾岭镇坡寮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琼中县什运乡南平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琼中县什运乡什统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由海南加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项目;琼中县中平镇双万田土地整理项目是由海南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项目,以上五个项目已竣工验收,经我中心多次催促海南加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海南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尽快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并于2022年8月22日在县政府门户网址公开有关事项,但是一直未前来办理,导致项目竣工结算工作无法完成。近日,海南加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回复称“已及时和资料人员对接,尽快完善递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资料”。我中心将继续跟踪此项工作,争取早日完成琼中县黎母山镇榕木村土地整理等5个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十四、2个土地整治项目未按规定建设土地整理标志牌。

正在整改。正在申请资金建设土地整理标志牌。

十五、未及时追缴土地出让价款,涉及金额3605.20万元。

已完成整改。我局于2022年6月将请示文件上报政府研究,县人民政府2022年10月31日印发《关于同意琼(2016)琼中县不动产权第*******号等4宗地土地用途及容积率调整的批复》(琼中府函〔2022〕241号),我局去函乡村振兴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对接县财政局完善上述4宗土地补交土地增容和改变用途土地价款的整改工作。

该事项省里已销号,正在协调乡村振兴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对接县财政局完善上述4宗土地补交土地增容和改变用途土地价款的整改工作。

十六、未及时追缴采矿权出让价款滞纳金,涉及金额2.90万元。

正在整改。已发函要求企业限期缴纳采矿权出让价款滞纳金。

十七、未足额缴存矿山恢复治理基金,涉及金额0.45万元。

已完成整改。海南琼中鸿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7月14日补缴存矿山恢复治理基金0.45万元。

十八、未按规定建立土地复垦费用银行专门账户。

正在整改。正在查阅有关规定,按规定在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

十九、3个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

正在整改。一是“违规占用土地1689宗”问题,截至2022年11月23日,已整改到位73宗。根据2022年4月2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2〕22号)第(五)条“已经发生‘非粮化’的耕地(主要是指‘三调’恢复属性地类)特别是已经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总体方案,市县政府组织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稳妥、有序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并恢复为耕地,其中现状属于病死、低效槟榔等林果业的以及在2021年9月1日后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槟榔等林果业的要优先纳入方案,加快实施”的规定,我局在征求县农业农村局意见后,报请县人民政府请求将“林地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图斑1522宗,涉及面积290.95公顷”“挖塘养殖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图斑92宗,面积9.3公顷”两项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调整为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可结合此前已印发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基本农田种植槟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琼中农业字〔2022〕140号)开展改2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我局已将《关于申请调整审计发现问题责任单位意见的请示》(琼中自然资〔2022〕342号)报请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目前尚未反馈我局。

二是琼中县黎苗民族文化博物馆项目“一标段”工程由城投公司报县常务会上会通过后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目前还未上会。

三是2021年4月30日,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已审批通过县资规局上报的《琼中县黎母山镇荔枝仔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修编)》和《琼中县黎母山镇荔枝仔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因涉嫌非法采矿案件,目前该案件在等法院审案(嫌疑人已上诉,等待二审),需保留现场;县资规局已责令原采矿权人海南天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琼中县黎母山镇天盛千枚岩(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县资规局根据《实施方案》拟定了《琼中县黎母山镇天盛千枚岩(板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将《琼中县黎母山镇天盛千枚岩(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和《琼中县黎母山镇天盛千枚岩(板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审批。目前以上方案已通过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于2021年4月30日以正式文件批复。5月27日已进场施工,目前形成第五层台阶(共五层)。施工阶段已完工,待植被养护期结束后组织验收。

二十、3个土地领域突出问题未完成整改。

正在整改。截至目前,我县仅剩1宗尚未整改到位,为琼中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用房占用1级保护林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0年4月30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琼中综执行决字〔2020〕第35号),对该图斑做出了“限期拆除土地上兴建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违法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处罚决定。经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9月14日实地核查,目前该图斑依旧未拆除,我局已于2022年9月15日再次将《关于尽快处置土地领域突出问题第75号违法图斑的函》(琼中自然资函〔2022〕611号)报送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其尽快完成查处工作。

二十一、1宗闲置土地信息未及时进行网上公开,涉及面积57.35亩。

已完成整改。已将闲置土地信息进行网上公开。

二十二、未完成2021年补充耕地任务,涉及耕地数量10公顷、水田面积35公顷。

已完成整改。加快推进旱改水项目。县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9月29日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旱改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函〔2021〕125号),并成立了以张志强常委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旱改水项目建设实施。该项目建设实施完毕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自然资源部备案审核后,预计可新增水田指标1260亩。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旱改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函〔2021〕125号)工作部署,县菜篮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业主单位已于2022年2月21日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实社会投资主体,于7月11日县菜篮子公司已与社会投资方签订合同。截至2022年8月2日,已与相关村集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087亩,并已支付该1087亩宗地的土地租金、青苗费,已开工面积1087亩。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然资源 离任审计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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