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HGC20220333S号采购公告
FHGC20220333S号采购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汾湖黎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汾湖黎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汤角站)气浮池改造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谈判编号:FHGC********S号????????????????????????????
二、谈判内容:汾湖黎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汤角站)气浮池改造项目
三、参加谈判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自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月9日17:00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资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四、谈判报名资格要求:
(一)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合格响应单位特定要求:
1、响应单位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材料要求:
1、谈判响应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符合“(二)合格响应单位特定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2、谈判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一)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请各谈判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五、勘察现场:各谈判响应单位请自行联系采购单位后前往勘察现场,了解清楚现场情况后参加投标,否则一切责任由谈判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勘察现场费用自理。所有参加勘察人员需遵守采购单位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六、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2.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1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1111开标室;
4.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出入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具体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开标当日属地疫控主管部门另有其他规定和要求的,应予遵从。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5.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伍万伍仟元整
七、联系单位:
采购单位:苏州市汾湖黎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邮编:******???
电话/传真:0512-********/********??联系人:朱晓芹?卢君悦
八、公示期: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九、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十、本公告发布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具体以上述网站为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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