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用具招标公告

厨房用具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呼和浩特体验店厨房用具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呼和浩特体验店营业需求,我公司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一家餐具供应商,现将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关于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呼和浩特体验店厨房用具采购项目

(二)委托单位: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三)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及价格:见附件明细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

(三)服务价格:呼和浩特体验店餐具最高限价3.2万元。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厨房用具营业范围及案例经验。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品项、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在呼和浩特地区开展服务能力。

(七)签订合同支付货款全款,收到货款后3日内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0-2022年)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月7日 17:00时。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或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

联系人:陈格根通拉嘎

电 话:156*****990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如因疫情原因,比选单位不能参加现场比选评审会的,可以提交比选材料通过视频的形式进行评审。

(三)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后,中选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

(五)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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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厨房用具 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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