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防疫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防疫物资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六西路16号中铁四局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QGCHK-W4005

项目名称:防疫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预算:641.******万元,共分为1个标包,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无效。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3、采购内容:采购一批防疫物资,包括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面罩、医用护目镜、一次性医用外科手、一次性防护鞋套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4、交货地点: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具体地点以采购机构指定地点为准。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及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1

医用防护口罩(N95)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

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具体地点以采购机构指定地点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交付。

2

医用防护服

*****

3

医用防护服

*****

4

医用隔离面罩

*****

5

医用护目镜

*****

6

一次性医用外科手套

******

7

一次性防护鞋套

*****

8

一次性防护鞋套

*****

★1.报价人须对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人单价报价不得超出各项单价最高限价,且总价也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超出各项单价最高限价或者总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方的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税费、运费、搬运费等所有费用。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者 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份的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以来任意月份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零纳税的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和提供 2022 年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①如报价人不是所投防疫物资生产厂家的,属于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到期的,应说明所投产品是在该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医疗器械,并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若报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五)信用要求: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报价方(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报价方公章),和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报价方;近三年在军队采购网没有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报价方公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非联合体报价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至 202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六西路16号中铁四局四楼

方式:(一)发售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 01月09日(08:0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六西路16号中铁四局四楼。 (三)发售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现场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网络领取须将以下各类材料按照要求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邮箱:dumingpeng@ah-inter.com。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售文件。邮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和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文件依据,凡领取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委员会判定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一)至(六)涉及的证明材料、承诺书等复印件; (四)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 号开标室(海南省招投标协会)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 号开标室(海南省招投标协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2.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 0898-********
3.采购单位监督人信息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8*****229
4.质疑受理单位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殷工 189*****900
采购单位 龙女士 188*****2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龙女士 188*****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六西路16号中铁四局四楼            

联系方式:殷工、杜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工、杜工

电 话:  189*****900(殷)、133*****485(杜)、130*****648(廖)

 


标签: 防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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