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阜康酒精和阜康热电生产余热清洁供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利用阜康酒精和阜康热电生产余热清洁供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利用阜康酒精和阜康热电生产余热清洁供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5)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利用阜康酒精和阜康热电生产余热清洁供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2ZB1087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梅河口市
招标人: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康热电”)联合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康酒精”)共同实施本项目。主要内容:回收阜康酒精厂内三线、四线DDGS车间的四效蒸发器尾气及蒸馏车间粗馏塔酒气的余热;回收阜康热电9#炉脱硫浆液的余热;新建阜康酒精至阜康热电之间的供暖水管线;对阜康热电所有换热站的低中高区混水改造;将回收的余热用于加热阜康热电的一次网回水,加热完的回水返回阜康热电换热首站。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完工(粗馏塔酒汽余热回收和换热站混水改造在2023年9月15号前完成)。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利用阜康酒精和阜康热电生产余热清洁供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22ZB1087/01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3-01-05 15: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1-11 15:00
文件发售金额(元):1000
文件获取地点: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2023-02-03 09:30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365
开标地点: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65日历天内完成
招标范围: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康热电”)联合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康酒精”)共同实施本项目。主要内容:回收阜康酒精厂内三线、四线DDGS车间的四效蒸发器尾气及蒸馏车间粗馏塔酒气的余热;回收阜康热电9#炉脱硫浆液的余热;新建阜康酒精至阜康热电之间的供暖水管线;对阜康热电所有换热站的低中高区混水改造;将回收的余热用于加热阜康热电的一次网回水,加热完的回水返回阜康热电换热首站。
供应商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供应商其他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要求:须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签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贾桂森
联系电话:152*****855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天河街229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畅
座机:010-********
手机号码:130*****846
电子邮箱:liuchang016@sdi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购买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方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文件下载: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CA办理: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首次办理CA(证书费用300元/年,介质费用35元/个)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sdicc.com.cn)【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CA办理操作说明)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帮助信息: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投标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1000元/次,非招标项目3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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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汇总

  • 文件售卖

    开始:2023-01-05 15:00

    结束:2023-01-11 15:00

  • 投标时间

    结束:2023-02-03 09:30

  • 开标时间

    开始:2023-02-03 09:30

,梅河口市,北京市,西城区

标签: 合同能源管理 清洁供暖 余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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