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3)渝五中法破委字第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3)渝五中法破委字第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3)渝五中法破委字第1号
2023年01月05日 15:19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3)渝五中法破委字第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2022)渝05破申698号申请人重庆晟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宏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渝高法【2016】24号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宏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荣公司)于2001年8月17日注册成立,登记机关为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为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2号体育馆北四楼,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168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范围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农业开发;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电工器材、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家用电器、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工程机械。(以上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16年12月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13民初9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宏荣公司向重庆晟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平公司)支付租金*****元、延期使用费******元,共计******元。后宏荣公司未履行,晟平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2月26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渝0113执158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载明该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向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协助冻结被执行人的应收款项,该公司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但注明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有诉讼纠纷在九龙坡区法院审理,双方的债权债务未确定;另查明被执行人现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7年11月30日,宏荣公司与重庆尚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真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宏荣公司将其对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工程分公司的债权200万元转让给尚真公司。后晟平公司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宏荣公司和尚真公司之间转让宏荣公司对第三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工程分公司200万元债权的行为等。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决后,尚真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9月3日,本院作出(2021)渝05民终40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撤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20)渝0103民初6487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晟平公司的诉讼请求。

重庆宏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重庆晟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宏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9日16:00

3、摇号时间:2023年1月10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6、说明: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各破产管理人暂不到院监督,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
2035摇号室电话:023-********

破产庭联系人:王成、白云023-********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

,重庆,重庆市,重庆

标签: 破产清算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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