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一医院污水站处理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一医院污水站处理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一医院污水站处理剂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清洁用品/消毒杀菌用品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一医院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05日15: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2月01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滢、陈怡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一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福州市一医院污水站处理剂采购项目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滢、陈怡,0591-******** |
项目概况
福州市一医院污水站处理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1
项目名称:福州市一医院污水站处理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预算单价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 保证金 |
1 | 1-1 | 二氧化氯消毒粉Ⅱ型 (A剂)1KG/包 | 否 | 4200组 | 70元/组 | 0 | |
二氧化氯消毒粉Ⅱ型 (B剂)1KG/包 |
备注:
1、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履约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单位,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相关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
售价:¥1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 |
账号:1300 3101 0400 ***** | |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 |
账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一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方式:福州市一医院污水站处理剂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刘滢、陈怡,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滢、陈怡
电 话: 0591-********
标签: 理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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