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3年度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3年度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3年度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建筑建材/非金属矿物材料/石墨及炭素制品/炭素新材料

采购单位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南平市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5日16: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0日15:00
开标地点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
预算金额¥4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9-*******
采购单位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陈坑工业园B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59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0599-*******

项目概况

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3年度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J[2023]001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3年度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货物要求

活性炭产品规格参数必须达到或者高于《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检测监管及考核评价标准》(DBJ/T13-93-2015)要求,见下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要求),活性炭技术要求:

项目

单位

数值

项目

单位

数值

PH

5~7.5

碘值

>800

灰分

%

<10

粒度0.15mm

0.074mm

0.044mm

0.010mm

%

97

水分

%

<3

87

填充密度

kg/m3

400~500

72

比表面积

m2/g

>900

40

2.供货数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袋子包装方式

备注

1

活性炭

预估约72.4吨/年

25公斤/袋

按需供货。本项目合同生效后,正常情况下招标人提前15天通知投标人所需用量,紧急情况下提早7天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必需保证按时到货,同时投标人服从招标人整体调度的安排。

注:以上采购数量此为预估需求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使用,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现场实际需求量为准,按中标单价及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3.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正规生产厂家,且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正牌产品,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更换,并保留罚款的权利。

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制造、运输、保险、利润、包装、装卸、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所报的含税单价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或政策性因素的调整而增减,若国家增值税政策出现变动除外(若国家增值税政策出现变动,不含税单价不变,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及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检测项目包含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条活性炭技术指标表中的各指标项)。上述指标存在任一项不满足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若非所投品牌产品生产厂商,须提供所投品牌产品生产厂商授予的代理证明或经销证书或授权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

方式: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陈坑工业园B1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            

联系方式: 小陈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粉末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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