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大崇乡石板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洪江市大崇乡石板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洪江市大崇乡石板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5日


洪江市大崇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的洪江市大崇乡石板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大崇乡石板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2023】07

3、委托代理编号:HNSF2023- 03

4、采购项目预算:392.3501万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

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1

洪江市大崇乡石板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洪江市大崇乡石板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批

392.3501万元

392.3501万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t监狱企业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清晰网站查询截图。省外企业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每日0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三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洪江市黔城镇西南市场14栋12-13号门面)。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本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 16 09: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洪江市黔城镇西南市场14栋12-13号门面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31 16 09:00时(北京时间);

4、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杨女士

2、电话:074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洪江市大崇乡人民政府

(2)地 址:洪江市大崇乡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 话:158 7457 8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三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西南市场14栋12-13号门面

(3)联系人:杨女士

(4)电 话:0745-*******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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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提质改造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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