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以来,市工信局紧密围绕“一体推进法治扬州、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法治扬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扬州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服务型和法治型机关建设,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为促进全市制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组织引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重要文章。并为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书籍。学习宣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全体会议精神,以及全省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

2、健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每年组织研究制定《扬州市工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主要负责人直接过问、指导督促,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修订《市工信局机关处室绩效考核考评办法》,加强法治工作督察和考核。

3、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机关新增公职律师3人,共计6人。组织公职律师参加学习培训,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要合同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初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继续聘请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政策制定、劳动争议、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律服务。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1、依法精准赋权。按照“权责一致、职能匹配、能放尽放、精准赋权”原则,对新增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赋权省级以上开发区办理。

2、更新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确认权力事项共46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8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其他7项,行政检查3项。并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3、强化“不见面审批”。根据省权力清单“四级四同”要求,做好无线电管理相关省级权力事项进大厅工作,完成4类24项相关权力事项的认领和办事指南编制,核对事项基础信息、申报材料等,更新在线办理地址链接,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实现事项认领、指南编制、不见面事项占比、网办事项占比等四个100%。

4、优化行政办事流程。按照“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要求,进一步压缩承诺办结时限,超出省均水平。全年办件量共计256件,全部按时办结,无红灯和不满意情况。其中:权力事项165件(技改备案33件,节能审查7件,无线电业务6件,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106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13件);企业的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事项91件。牵头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实施易申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现专项资金申报网上直报直审。

5、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在市工业百强企业评选、专项资金奖补中开展信用审查,对失信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予以限制;在节能监察中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推进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

1、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相关程序要求,认真规范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并进一步研究起草市工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对牵头制发的5份政策文件作合法性审核,对于局机关制发的《扬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扬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等3份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回头看”和清理修订。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推动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

3、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重新修订了《扬州市工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组织对4份政策文件和4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在注重程序性监督的同时,强化集中统一实质性复核。并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第三方机构评估中获得A-等级。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28项事项为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组建法制审核团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严格事后公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使用统一格式执法文书,推行音像记录,配备执法记录设备。

2、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市工信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市工信局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实施节能监察机构改革,规范实行行政执法委托。持续加强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强化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改造,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综合运用监察建议、整改、约谈等手段,倒逼违法违规用能企业整改。全年累计对263家企业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共下发节能整改通知书8份,监察建议书114份。持续开展重点频率监测保护,实施行政处罚10件(省厅权限),罚没设备2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4份。自主发现并处置航空干扰4起,广播频段干扰7起,“黑广播”2起,查处擅自设置、使用对讲机16个,擅自使用中继台用户1个。

3、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拓展部门联合监管覆盖范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省抽查检查平台,市本级共抽取了24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与行政执法人员逐一进行配对,形成任务清单,并按要求及时规范回填监管数据。

4、高质量办理人大、政协议案。2022年度共承办人大建议40件、政协提案90件。其中,主办件41件包括3件重点督办件。明确专人负责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汇报,做到建议和提案办理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5、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以来举办新闻发布会8场,主动发布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发放、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职称评定申报、评先评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领域信息,其中依申请公开5件,答复《寄语市长》留言56件,办理*****政务热线派单81件。

(五)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

1、落实“每月一法”制度。将《江苏省中小企业条例》纳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学法内容,并领学宣传解读。依托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进企业”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围绕“产业链+、进园区、中小微企业纾困”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开展“惠企直播间”各类专题普法讲座20多场、线下专题授课10余场,累计服务企业超1500家。

2、举办“市工信局法治文化讲堂”。邀请法律顾问等专家解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提升高质量制定政策文件的能力水平;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答题、“全省学党章学党史学民法”专项答题等活动。

3、抓好工信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开展“绿色低碳,节能先行”主题宣传活动,走进企业、公共机构、社区、少儿图书馆,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社区群众、青少年学生,发放“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知识汇编、青少年低碳生活手册等宣传彩页及节能宣传品,普及节能降碳知识,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29周年无线电科普宣传,发放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反电信诈骗宣传漫画册,开展无线电有奖问答,普及无线电法律法规,促进我市无线电新技术新应用健康发展。

(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1、组织开展行业企业疫情防控。牵头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专班,成立市县乡三级工作专班,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做好重点工业企业疫情管控确保生产经营稳定的意见》,制定《工业企业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强化货运保通保畅,保障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稳定。

2、排查整治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制定印发年度《工信局安全生产领导、处室任务分工清单》,全面落实季度例会、半年报告、全年总结的工作制度。狠抓“531工程”。强力推进最后5家关闭退出任务,已完成3家、剩余2家年底前完成“两断三清”并通过验收;持续推进3家沿江一公里企业搬迁重组,落实《全省环境敏感区重点化工企业“一企一策”处置意见》;坚决落实1家环境敏感区企业整改要求,制定入园技改项目实施方案》。深化船舶行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组织县(市、区)交叉互查,累计排查整改隐患问题5000多项。牵头制定《扬州市船舶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船舶行业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常态化推进安全宣讲和警示教育,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3、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编制并印发《扬州市“十四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扬州市2022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组织各地政府和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摸排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分解落实并督促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16个。围绕铁合金、铝熔炼、再生铅、造纸、铅蓄电池、电镀、铸造等行业,开展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工作。

4、开展集中清欠专项行动。健全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并集中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问题,依法依规推动问题化解。共排查拖欠问题126项,涉及拖欠金额4682.3万元,全部清偿到位,实现问题化解率达100%。共办结国家和省转办线索6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市工信局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改进提升。

一是学习更新法律知识需要更加专业深入。市工信局属综合协调部门,其行政职能集中体现在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制定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以及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总的来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法律法规较少,设区市一级工信部门的许可类、处罚类行政权力事项相对不多,行政执法活动主要是企业和公共机构使用能源行为的监测检查。基于此,市工信局法治机关建设在学法懂法用法方面,更多的是关注新法新规,而全面系统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刻,聚焦特定业务深耕细掘的专业性不够深入,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的整体性和计划性尚需强化。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需要打造工信特色。囿于行政审批办件有限、行政执法实践缺少积淀,相关工作规范主要对标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层面的制度和规定,体现工信特色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还不够。比如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直接参照市级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组织实施,还没有结合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专门的工作制度。

三是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强化法治思维。工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上能够紧绷廉洁自律、秉公用权这根弦,还需要进一步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信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落到实处,真正把依法履职干事体现在具体事务中。特别是在服务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咨询与审核作用,锐意进取、敢闯敢试,既不恣意妄为也不畏首畏尾,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思路

我局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反馈的问题积极认领整改,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运用法治手段创新产业经济组织管理,不断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市工信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市工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信局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内容和程序、职责等,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法制审核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创新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实施行政审批服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要求,开展节能、无线电等工信领域执法检查,组织船舶和小化工专项提升整治。探索信用管理在节能监管领域的应用,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以及“一事一议”形成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定期对本局制发的文件进行排查,确保涉及市场主体权益的政策文件“应审尽审”;定期清查审视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信息,及时将失去时效性的文件作下网处理,确保主动公开的其他政策措施零瑕疵。持续举办公平竞争审查专题业务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审查水平,特别是在起草项目资金申报工作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程序,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公平竞争、妨碍统一市场的措施。

(四)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按照《扬州市工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聚集节约能源法、无线电管理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活动载体,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企业法治建设和社会责任建设,持续深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5日






标签: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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