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海南-东方29-1气田开发项目采办计划公告(第3批)

有限海南-东方29-1气田开发项目采办计划公告(第3批)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方29-1气田开发项目采办计划(第3批)相关内容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东方29-1气田开发工程项目柴油发电机采购

柴油发电机组1台,现场输出功率65kW@45℃,1500rpm,50Hz,400V,0.8PF;满足海洋环境,整机配备防雨隔音罩壳、进排气百叶窗、维修吊点及葫芦小车、消防、排烟系统及保温层,橇内电仪设施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

2023年1月

2

东方29-1气田开发工程项目微透平发电机采购

微透平发电机组3套, 配备燃气入口调压阀及燃料气滤器,ISO工况额定输出有功功率65kW,电压输出480V或400V可调,频率输出50Hz的三相交流电,1套多机组控制柜

2023年1月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项目(每个项目不少于2台套)的供货业绩,且均满足ISO工况额定输出有功功率不小于65kW,电压输出480V或400V可调,频率输出50Hz的三相交流电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ISO工况额定输出有功功率不小于65kW,电压输出480V或400V可调,频率输出50Hz的三相交流电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ISO工况额定输出有功功率不小于65kW,电压输出480V或400V可调,频率输出50Hz的三相交流电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

东方29-1气田开发工程项目柴油吊机采购

1台柴油吊机,10t@15m,5t@20m

2023年1月

4

东方29-1气田开发工程项目外输双金属复合管采购

海底管道用双金属复合管(基管材质为API 5L PSL2 X65或同等钢级及以上、内衬层材质为UNS S*****)预计采购18.4公里。

2023年1月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应具有至少两个项目(技术要求:基管材质为API 5L PSL2 X65或同等钢级及以上、内衬层材质为UNS S*****;每个项目的海管长度1公里及以上)在海上油气田的供货业绩且业绩证明文件签署日期距投标截止日期应为两年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使用环境、技术要求(长度和材质)、货物使用地点、买方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和2)用户盖章(或签字)的到货验收材料。

5

东方29-1气田开发工程项目冶金堆焊管材及法兰采购

冶金复合管(基管材质为API 5L PSL2 X65或同等钢级及以上、内衬层堆焊材质为UNS N*****)预计采购500米。冶金堆焊法兰一批。

2023年1月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海上油气田项目的冶金复合管供货业绩,满足基管材质为API 5L PSL2 X65或同等钢级及以上、内衬层堆焊材质为UNS N*****;且所有项目累计海管长度不小于500米。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供货长度、材质等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供货长度、材质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6

东方29-1气田开发工程项目四项法定检验服务

本服务主要内容为:提供救生设备、无线电通讯设备、航行信号、海上固定式平台防污设备四项法定检验项目服务。

2023年1月

具有法定四项检验资格的机构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集团公司内部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以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供应商除外);

3.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供应商不在受控供应商及人员名单范围内。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应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意向供应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我方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澄清和补充,意向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回复,过期无回复视为维持原材料不变。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2023年1月4日

,海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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