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山公墓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座山公墓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50*****0501


座山公墓续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

招标人:大连金州新区民政局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金州新区大孤山街道
1.2工程规模:公墓供电、供水、水井间、供暖、墓区监控、照明、周边绿化、挡土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1.3 合同估算价:280万元
1.4 招标范围:公墓供电、供水、水井间、供暖、墓区监控、照明、周边绿化、挡土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1.5 工期要求: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10月25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需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 报名其他条件:
①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到金州新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企业用工备案,无“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的施工单位,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联系电话:****-********
②投标人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
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第四十七条规定:“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4.1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1.4.3注3规定:“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因本项目工程内容为公墓续建工程,高度在200米以下,且投资额不超过3000万元,望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特级、一级企业报名前查看文件规定,并考虑如参加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因资质不符合要而导致废标的风险。
3 联系方式: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赵石海 田春梅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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