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大竹林G区H路道路工程等8个招标公告

北部新区大竹林G区H路道路工程等8个招标公告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决定情况公示表

渝环(两江)〔2015〕第56号

序号

信息内容

136

项目名称

北部新区大竹林G区H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址

大竹林

建设单位

重庆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渝佳环评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调查报告

项目概况

G区H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716.595米。南接金州大道,向北延伸,止于横六路。全线设置平曲线一处,平曲线半径为300米,缓和曲线长35米。其标准横断面布置为B=5m(人行道) +8m(车行道) +8(车行道) +5m(人行道)=26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 “蓝天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禁止燃用原煤及煤制品。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人员应集中居住,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后排放。

运营期:雨污分流,沿各自管网接入下游。

3.噪声:

施工期: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控制噪声污染,防止噪声扰民。

运营期:设置禁鸣标志牌。在道路两侧采用密植林带,树种为常绿阔叶林,中央分隔带以绿化密植灌木为主,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预留噪声专项监测、治理费用。

4.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运营期: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布的《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相关危险品运输规定,加强区域内危险品运输管理;设置沿线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对运输过程中洒落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 □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30日

序号

信息内容

137

项目名称

礼嘉L5路道路及配套工程—L5路北段道路及配套工程

建设地址

礼嘉

建设单位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渝佳环评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调查报告

项目概况

L5路北段道路及配套工程位于北部新区礼嘉组团内,是L5路道路及配套工程的一部分。道路为南北走向,呈“S”形布置,道路桩号K1+636.682起于现状白云路,向北跨越白云湖水库后,K2+240.977止于L54路。全长640.977m(含桥梁19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标准路幅宽26m,双向四车道,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标志及人行防护工程,道路绿化及边坡防护工程由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专业公司设计、施工,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 “蓝天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禁止燃用原煤及煤制品。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人员应集中居住,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后排放。

运营期:雨污分流,沿各自管网接入下游。

3.噪声:

施工期: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控制噪声污染,防止噪声扰民。

运营期:设置禁鸣标志牌。在道路两侧采用密植林带,树种为常绿阔叶林,中央分隔带以绿化密植灌木为主,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预留噪声专项监测、治理费用。

4.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运营期: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布的《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相关危险品运输规定,加强区域内危险品运输管理;设置沿线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对运输过程中洒落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 □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30日

序号

信息内容

138

项目名称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新版GMP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北部新区黄杨路2号

建设单位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市监测中心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监测报告

项目概况

项目拟于重庆北部新区黄杨路2号(原厂区内)建设新版GMP改造项目,对产品进行调整,取消冻干粉针剂、青霉素生产线,新增水针剂生产线,并对现有厂区内的车间进行改造,将原有的青霉素车间、综合制剂车间改为库房,将生产均设置在综合厂房内,最终形成口服制剂年产1.4亿粒(胶囊剂0.8亿粒,片剂0.6亿粒),普通粉针剂年产6000万支,水针剂年产3600万支,头孢粉针年产8000万支的生产能力,项目不新增人员,并将原制水站改建为食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气

运营期:

生产废气产生的粉尘经装置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集气罩集中收集至楼顶碱液吸收后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表7标准排放。

锅炉废气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表2标准排放。

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排放。

2.废水:

运营期:

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唐家沱污水处理厂。

总有机碳满足《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标准排放。

3.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废:

运营期:

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天志环保转移处理,废包装等一般固废交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 □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30日

序号

信息内容

139

项目名称

平场片区D路道路及配套工程(K0+000~K0+426.557)

建设地址

平场

建设单位

重庆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渝佳环评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验收调查报告

项目概况

平场片区D路道路及配套工程(K0+000~K0+426.557),起点接横六路,自南向北延伸,终点止于K0+426.557,与C路相交。全线为直线段,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26米【B=5m(人行道) +16m(车行道)+5m(人行道)=26m】,城市次干路Ⅰ级,道路全长426.557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 “蓝天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禁止燃用原煤及煤制品。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人员应集中居住,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后排放。

运营期:雨污分流,沿各自管网接入下游。

3.噪声:

施工期: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控制噪声污染,防止噪声扰民。

运营期:设置禁鸣标志牌。在道路两侧采用密植林带,树种为常绿阔叶林,中央分隔带以绿化密植灌木为主,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预留噪声专项监测、治理费用。

4.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运营期: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布的《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相关危险品运输规定,加强区域内危险品运输管理;设置沿线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对运输过程中洒落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 □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30日

序号

信息内容

140

项目名称

齿轮箱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嵩山南路489号

建设单位

重庆清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沙坪坝环境监测站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验收监测表

项目概况

重庆市北部新区嵩山南路489号,55911.32㎡,新建装配厂房、联合厂房和热处理厂房及相应的变电所、消防泵房、调压站房、道路、围墙、办公楼、绿化等辅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气

运营期:

生产废气经装置处理后颗粒物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表7标准排放,二甲苯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表2标准排放,烟尘等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表4、表5标准排放。

2.废水:

运营期:

废水总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3.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废:

运营期:

危险废物交天志环保转移处理,废铁屑等一般固废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 □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30日

序号

信息内容

141

项目名称

电动葫芦项目

建设地址

黄山大道中段77号

建设单位

重庆怡和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

环评类别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验收监测表

项目概况

年生产手拉葫芦15万台,手扳葫芦15万台,高强度起重链条3000吨,起重吊索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气

运营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2.废水:

运营期:

废水总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废:

运营期:

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交天志环保转移处理,废纸板等一般固废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组织了现场检查,同时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是否予以批准

■是 □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3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审批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5年6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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