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十一局海富定向厂房、十二局普陀山路改造、二十四局合肥西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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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十一局海富定向厂房、十二局普陀山路改造、二十四局合肥西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2-48-1
1.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富定向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业主:徐州博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中铁十一局集团邳州经济开发区海富定向厂房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城北路南侧,艾山路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75.76亩,建筑面积******㎡,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生产厂房、试验检测车间、倒班宿舍、动力废水处理站、10kv开闭所、特气站、危废化学库、门卫消防水池等。项目开工日期:2022.10.08,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3.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普陀山路(行船街至南大东门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行船街至南大东门段)改造工程(工程投资,规模:普陀山路与龙康路交叉口增设快速公交下穿隧道。普陀山路改造范围西起南大校区东门,东至行船河西侧,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1800米,红线宽度约54米;龙康路改造范围全长约320米,红线宽度约5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隧道、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照明及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开工日期:2022.11.8,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8.3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3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概况为: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桥梁、匝道、路基、路面、交通、排水、绿化等工程以及其它相关附属工程等。其中清溪路(十里店路-潜山路段),位于新合肥西站北侧340m,西起十里店路,东至潜山路,线路全长约945m,主要包括地面道路、进出场通道、高架主线、A匝道、B匝道、C匝道、D匝道、F匝道、H匝道、VA匝道、VB匝道。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四里河路-清溪路段),沿铁路东侧并行,联络匝道北接四里河路高架,南接北落客平台连接匝道,全长约1100m,主要为N匝道、M匝道、MA匝道、J匝道、K匝道地面检修通道。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时间(精确到哪个月):2022年12月15日至2024年06月30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桥梁钢板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4.2.1 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GC01-02)
GC01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2021年),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③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④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⑤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GC02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9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4.2.2 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SN)
SN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700万元(不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贰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4.2.3 桥梁钢板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GB)
GB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中厚板或热轧卷板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桥梁钢板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万元(含)人民币(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每年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上述资格条件限制;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至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报名资料以压缩文件包(文件命名:投标人单位+SHJC-2022-48-1包件号)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命名:投标人单位+SHJC-2022-48-1包件号),投标人同时申请购买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招标文件申请表。
投标报名申请所需资料:
① 投标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2);
② 投标报名申请表(word文档)(见附件2);
③ 标书费付款凭证(备注:SHJC-2022-48-1 包件号)(GC01参与过一次招标的投标人提供一次招标付款凭证即可);
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例:SHJC-2022-48-1SN01)即可,上海中心每次招标活动采用不同的账号,投标人汇款前仔细查看账号,汇错账号的情况视为报名无效,购买标书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为同一个账号,标书费可多包合并付款,保证金需单独付款。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8日17 时00分,投标保证金汇入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1日18时00分。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 |
帐号名称: |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
帐 号: | 302*****005004 |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标书售价详见附件1,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投标申请表中填报的电子邮箱。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电子发票,发至各投标人投标申请表中所填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01月12日9:00时至9:30 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2日10:00 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509室,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投标人的投标。
7.开标时间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方式:现场两轮竞谈。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http://www.chinabidding.cn/)
(3)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富定向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 |
地 址: | 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 |
联 系 人: | 刘永永 |
电 话: | |
招 标 人: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普陀山路(行船街至南大东门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
地 址: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 苏州市虎丘区普陀山路与龙康路交汇处 |
联 系 人: | 邓建华 |
电 话: | |
招 标 人: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金龙国际大厦A座4楼 |
联 系 人: | 汪康佳 |
电 话: | |
招标组织单位: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
地 址: | 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5室 |
联 系 人: | 赵冥钚 |
电 话: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4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 标 人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包件数量 | 计量单位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招标次数 |
1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富定向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1 | *****.012 | 吨 | 1000 | 5 | 二次 |
2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普陀山路(行船街至南大东门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2 | 2000 | 吨 | 500 | 1 | 一次 |
3 | 水泥 | SN | 3000 | 吨 | 300 | 1 | 一次 | |
4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 桥梁钢板 | GB | *****.887 | 吨 | 1000 | 3 | 一次 |
附件2
投标报名申请表
投标包件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邮箱 |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公司地址及电话 |
声明:我公司自愿购买CRCC-SHJC-2022-48-1次招标文件,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报名单位(盖章):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
报名日期: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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