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康护理院污水维保服务项目(四次)询比采购公告

上海沪康护理院污水维保服务项目(四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沪康护理院污水维保服务项目(四次)
项目编号:******-22XB0003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环境与生态监测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路2216号1-6层
招标人:上海沪康护理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上海沪康护理院污水中含有较多成分污染物质,包括医疗污水、食堂、洗衣房、医生洗手水等不同类型污水。整个医院雨水管和污水管需分开。污水中除含有大量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外,还含有许多有机的和无机的污染物,如各种药物、消毒剂等污染物,成分较为复杂,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和水体会造成较大的危害。为贯彻国家有关规定,保护受纳水体,营造一个优美的环境,提高社会效益,需对污水进行处理。本工程处理水量120m3/d,平均处理量5m3/h,24小时连续运行。处理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中预处理标准,处理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我公司在保证处理效果、最大限度地考虑投资效益和处理成本的原则,提交以下污水处理方案,供业主、环保管理部门和有关设计单位参考,处理出水水质指标达到上海现行标准。中标单位与上海沪康护理院有限公司签订污水维保服务合同。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上海沪康护理院污水维保服务项目(四次)
标段/包编号:******-22XB0003/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3-01-06 13: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1-09 13:00
文件发售金额(元):0
文件获取地点: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2023-01-09 13:00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365
开标地点: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自合同签订生效后__365__日历天内提供服务
采购范围:为上海沪康护理院提供污水维保服务,需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200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
供应商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3、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询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5、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6、响应人所提供使用的消毒药剂生产单位需具有相应的专业许可,包括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使用药剂检验报告;7、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否则,我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赔偿一切损失;8、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不涉及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法律诉讼,如果因此发生诉讼,供应商必须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及诉讼费用。
供应商业绩要求:无
供应商其他要求: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响应人,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审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违反上述要求,其参与此次采购资格将被否决,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沪康护理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138*****641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路2216号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要申请成为采购单位的专业供应商,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购买采购文件】进行支付。线上支付的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方式支付的标书款发票请联系采购方获取。
文件下载: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CA办理: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帮助信息: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投标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1000元/次,非招标项目3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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