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社区污水处理站第2023年第一、二季度药品采购【采购公告】
海丰社区污水处理站第2023年第一、二季度药品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海丰社区污水处理站2023年第一、二季度药品采购
二、采购人名称: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三、采购人地址:上海农场
四、采购方式:详见评标办法
五、采购用途: 污水处理
六、项目供货地点:上海农场境内指定地点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独立法人;
2.物资材料具有竞争能力,售后服务良好;
3.具有相关供货资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九、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1月5日8:30-16:00~2023年 1月12日8:30-16:00。
十、招标文件发送方式:现场领取或以微信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 1月13日 15时整
联系人:许戈152*****511
十、重要提示(★★★)
1.项目地点:海丰社区海丰、上农办事处污水站。
2.计划供货时间:由采购人根据生产需要确定;
3.质量要求:药品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药品保质期须符合生产要求,在药品运送至指定地点后招标人对其进行检测验收,如检测不合格由供货商自行运走且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否则拒收。在使用过程中,如因药剂问题对污水处理设备造成损害的,中标单位须无偿对设备进行维修,如维修不及时或无法维修,中标单位须对造成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4.中标人应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报价表上供货商自行填写税率。
5.付款方式:总价按固定单价乘以实际发生数为结算总价;进场材料验收合格且投标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十五日内结清。
6.合同供货期内不调价;中标人因材料价格上涨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材料供应合同的,材料剩余货款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给中标人。
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2023年1月5日
标签: 第一、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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