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网上竞采公告

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委托对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496,000.00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496,000.00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一)食堂管理服务1.食堂员工的日常工作培训、考核、定期体检。2.食堂每周一至周五的膳食计划安排。3.食品原材料的验收和进、出库管理,建立台帐。4.周一至周五早、中餐饭菜的制作;就餐过程中的服务工作。5.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厨房的清洁卫生工作。6.其他与食堂相关的管理工作。7.对食堂原材料采购和低值易耗品采购实行申购审批制度,库房管理规范,建立台账,采购人随时审核检查,发现有误将追究管理人责任。(详见竞采文件)
¥496,000.001(件)¥496,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1-11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1-11 14: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2023年1月11日北京时间14:00前上传完整的响应文件。

    若线上线下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线下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五、商务条款
  • (一)服务期限及要求:

    服务期限1年,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


  • (二)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为包干总价,包含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包含月工资、节假日加班、年终福利等所有费用)、人员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险)及意外险、公共责任险、垃圾清运费用;培训经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交通费、办公费、利润、税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应包含在供应商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因任何原因增加任何费用

    2、供应商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7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董红兵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
  • 联系人: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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