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平市工业节能监察情况通报
2022年四平市工业节能监察情况通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吉工信资源〔2022〕331号)《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2年四平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工信资源〔2022〕224号)等文件精神,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四平市节能监察中心,从今年10月末开始至12月中旬,同铁东区、梨树县、双辽市、伊通县工信部门一同对四平地区13户工业企业的18项工业节能监察任务进行了现场监察,现将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8项)
依据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阶梯电价政策要求,对四平区域内钢铁、石化化工、建材行业的8户企业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开展了全面节能监察。通过现场查验企业2021年生产经营原始材料,经各行业专家现场核验确认: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达到《玻璃和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019)等级3级;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四平北方水泥有限公司达到《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012)限定值;吉林省天茂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达到《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012)准入值;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达到《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013)限定值;双辽昊华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启动生产,2021年能耗数据不具代表性。
二、省专项工业节能监察(5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对我市2022年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未覆盖5户企业执行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等情况开展现场节能监察。通过现场查验企业2021年生产经营原始材料,经各行业专家现场核验确认:吉林省伊通凯麒水泥有限公司、吉林省天意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四平佳润水泥有限公司、四平市翔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达到《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012)限定值;双辽市天茂水泥有限公司达到《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012)准入值。
三、工业领域节能专项监察(5项)
按照四平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市5户工业领域内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通过现场查验企业设备台账、抽查企业在用机电设备,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未发现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吉林省天茂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四平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存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在用。
四平市节能监察中心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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