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华大厦7楼窗户及暖气购买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招字23-1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华大厦7楼窗户及暖气购买更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米源为自筹资金8.770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房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日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华大厦7楼窗户及暖气购买更新项目,预算金额:8.06万元,具体详见项
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华大厦7楼窗户及暖气购买更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华大厦7楼窗户及暖气购买更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
有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是中空玻璃制品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具有相关有效
的产品检测报告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开标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
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
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财产
无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日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领取法定节假日除外:(1)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开
票信息注明专票还是普票,若中请专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凭证。(2)文件每套售价人
民币500元,文件费用不支持刷卡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竞争性碳商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
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五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五楼开标室
七其他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交货地点: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35号新华大厦7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津房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33-39号新华大厦A-702
联系人:李岩
电
话:022-230345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28220046
电子邮件:wanze2009evip.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监章)
7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