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大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湖南远大金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两案联合选任清算组的联系函
关于长沙大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湖南远大金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两案联合选任清算组的联系函
关于长沙大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湖南远大金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两案联合选任清算组的联系函 |
2023年01月06日 16:42 |
关于长沙大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湖南远大金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两案联合选任清算组的联系函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技术室): 关于长沙大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湖南远大金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两案,我庭通过你室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公告,公开联合选任清算组。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共有10家机构向本院申报。剔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3家机构后,其余7家机构分别为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请你室通过第一轮摇号从上述机构中选择一家机构作为本批案件清算组,通过第二轮摇号选择一家机构作为本批案件 备选清算组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综合庭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
标签: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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