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评估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技术评估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技术评估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2**********-********
项目名称:技术评估费
预算编号:1223-********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技术评估费
数量:65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进一步落实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评审规定(试行)》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我区开展场地环境调查报告技术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生效至合同期结束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且在投标文件中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内容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果存在内容虚假,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投标人作出处罚(即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从2020年1月6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5、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且与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之间不应存在近亲属关系(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或者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存在近亲属关系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登录至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登录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6:00
开标地点:登录至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登录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鉴于投标人一旦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了拟参与投标的相关手续后将无法撤销,如果由于投标人对上述政策或规定不理解而错误地提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将有可能对整个项目的进度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建议投标人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先跟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以便在准确了解相关规定之后再决定何时办理相关手续。当在招标文件的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实际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中止采购活动,并按面向所有潜在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潜在供应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确认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于2023年1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的扫描件、招标代理机构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发送至lujie@shabidding.com。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标签: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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