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迎春灯饰项目分包一-采购/资审公告

玛沁县迎春灯饰项目分包一-采购/资审公告

玛沁县迎春灯饰项目分包一

发布时间:2023-01-06 15: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玛沁县迎春灯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nbsp&nbsp受 玛沁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委托,拟对玛沁县迎春灯饰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裕红竞磋(货物)2023-002
采购项目名称
玛沁县迎春灯饰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1-06 15:27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3-01-09 至 2023-01-13上午09:00-11:30和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中心B座8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裕红竞磋(货物)2023-002-1
分包名称:玛沁县迎春灯饰项目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1-19 09:30
开标时间
2023-01-19 0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中心B座8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玛沁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联系人:却先生
联系电话:0975-*******
联系地址:玛沁县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77*****086
联系地址: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中心B座8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50 5084 3694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玛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5-*******

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01-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迎春灯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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