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

发布时间:2023-01-06 15: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

LN-GSC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发〔2017〕50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是交通部规划的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网和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五纵九横五联”中纵五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中G4012中重要组成部分,其北接已建的扬溧高速公路,南接安徽省已建的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安徽段,其建设对完善长三角地区高速公路网,缓解太湖西侧南北向通道压力,加强苏南地区与皖南地区的经济联系,促进沿线社会经济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起自与宁杭高速交叉设置的新昌枢纽,向南跨越芜太运河(III级),利用南渡镇规划预留的走廊带布线,向南与G104、S239交叉后,沿观山山脚至周城东,与规划往天目湖风景区道路(溧阳X001)衔接,其后路线折向西南方向,经过金峰水泥厂北跨越周城河(规划VI级航道),至前宋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以西,在社渚镇以东与省道S360相交,继续向南于社渚农场附近、石塘冲水库以东布线,止于苏皖交界处,与溧宁公路安徽段相衔接,路线全长23.724公里,其中包括新昌枢纽二期工程主线。全线共设置新昌枢纽(二期工程)、南渡互通、南渡南枢纽、周城互通及社渚互通共5处互通式立交。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LN-GSC1标段,隔声窗实施面积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LN-GSC1标段桩号范围为K3+000~K26+724.531,约23.724km。

2.3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上述桩号范围内沿线两侧的民居隔声窗设施的制造、运输、安装及其缺陷修复等工作,含拆除原窗户设施、隔声窗设施安装完成后对窗框窗台的恢复及相关建筑垃圾清运、安装协调事宜等工作。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条件和投标产品条件:

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的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

投标产品条件: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隔声窗)由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过质量合格的认证书或检验报告。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15号瑞华大厦906室

邮编:******

电话:025-********

联系人:袁炜、肖朦朦

工作QQ:**********(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6日18:00至2023年1月13日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1月6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标签: 工程施工 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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