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同城交换票据传递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同城交换票据传递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同城交换票据传递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资金来源:自筹 采购数量:1家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2年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分行同城交换票据传递服务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至少提供1项2019年12月1日至今为金融机构提供同城票据传递服务的业绩(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06至2023-01-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现场或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①现场方式: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912室);②邮箱方式:将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inze1580@163.com,邮件中请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获取成功不视为评审通过资格审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相关业绩复印件; (4)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详见附表。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1-28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友谊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西南角中原商业广场(益友百货西临高楼原乐活大厦)B座908会议室(入口在楼南侧院里)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互联网大厦A座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晓洋 | 联系人: | 胡晓东 |
电话: | 电话: | 153*****683、181*****907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xinze1580@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标签: 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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