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日用杂品有限公司日杂大楼安全鉴定及加固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市日用杂品有限公司日杂大楼安全鉴定及加固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本项目长春市日用杂品有限公司日杂大楼安全鉴定及加固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市日用杂品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日用杂品有限公司日杂大楼安全鉴定及加固工程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ZZQF-FW-********
2.3采购范围:长春市日用杂品有限公司日杂大楼安全鉴定及加固工程设计;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永春路33号;
2.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67,000.00元;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
2.7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上的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房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并具备有效期内的长春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以及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2供应商安全鉴定、工程设计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安全鉴定及工程设计至少各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2.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2.7缴税及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2年01月-至今;
2.8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身份证正、反面)及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5)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2年01月-至今;
(7)联合体协议书。
3.2 磋商文件每套收取费用3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整,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吉大科技园8楼888室。
4.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日用杂品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永春路33号
联 系 人: 邰景鑫
电话: 138*****629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琦峰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吉大科技园8楼888室
联系 人:梁金峰
联系电话:181*****763
招标
|
中资琦峰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