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2023年G2、G3装置汽油加氢缓蚀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2023年G2、G3装置汽油加氢缓蚀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化工一厂共有两套汽油加氢装置,这两套装置均采用两段加氢工艺,生产的加氢汽油作为芳烃抽提装置的原料,缓蚀剂用于抑制裂解汽油中的硫化氢、氯化氢和氨等腐蚀性气体与水形成的“H2S-HCl-NH3-H2O”腐蚀体系,减缓对相关部位的腐蚀。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在中石油《2021年化工助剂集中采购结果公告》中炼化用缓蚀剂中标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在中石油授权的代理商采用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招标数量:用量为买方在2023年计划处理量的情况下,G2处理8万吨裂解汽油,G3处理46.13万吨裂解汽油,所需汽油加氢缓释剂单价及单耗。
项目最高限价:14.75万元(含13%税、运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按买方通知的时间交货。
包装要求:单件包装200L/桶。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实际出库数量为依据(如实际运行中单耗用产品超出卖方投标最高单耗,超出部分由卖方免费提供),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依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果中标产品大庆石化公司未使用过,试用量结算按照项目采购技术要求执行。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
项目负责人:刘轶凡 联 系 方 式:0459-*******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臧国增 联 系 方 式:0459-*******
2、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企业型号 | 注入单耗(kg/t裂解汽油) | 投标数量(吨) | 投标单价(元) | 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汽油加氢缓释剂 | (必须填写) | G2装置:A (必须填写) | (必须填写) | (必须填写) | (必须填写) | |
G3装置:B (必须填写) |
注1、投标数量=******A/1000+*******B/1000
注2、购量以卖方投标单耗为准,卖方投标单耗如果无法满足G2、G3装置生产需求,卖方须免费供货直至两套装置生产达到相应负荷。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2023年大庆石化化工一厂汽油加氢缓蚀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为中石油《2021年化工助剂集中采购结果公告》中炼化用缓蚀剂中标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在中石油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已准入产品包含“炼化用缓蚀剂********”且该产品状态为“正常”。(已准入产品和产品状态通过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查询验证)。
4.2 如为中石油《2021年化工助剂集中采购结果公告》中炼化用缓蚀剂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4.3 如为中石油《2021年化工助剂集中采购结果公告》中炼化用缓蚀剂中标供应商在中石油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授权文件、所代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4.4业绩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提供至少一份投标产品在国内,汽油加氢装置成功使用的相关业绩,提供如下资料:
4.4.1用户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由用户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署或盖章(使用单位或技术部门章)方有效,内容要包括:
a、装置名称;
b、投标产品在相关装置从2015年至今连续应用时间不低于1年的描述;
c、投标产品使用效果;
4.4.2供货的商务合同复印件,要求针对上述应用证明提供对应时间同型号的商务合同复印件。
4.5 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4.6 提供“投标产品的执行标准”、“投标产品典型的出厂检验单(合格证)”、“投标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投标产品的红外图谱”。上述资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4、对卖方产品投标方案的要求”,技术要求“4、对卖方产品投标方案的要求”的其他项不作为废标项。
4.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5、 其他须说明事项
5.1、卖方(首次)中标后一周之内与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进行技术交流,并在谈判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
5.2、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5.3、技术要求“4、对卖方产品投标方案的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除资格要求中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外,其他资料在技术交流提供。
5.4、投标方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应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未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
6、谈判文件的领取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无须报名,请自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谈判采购公告”或“大庆石化公司”-“招标公告”栏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7、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7.1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
谈判响应人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同时提供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版一份(提供U盘,U盘不退)。
7.2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14:00时整。
7.3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房间。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并在运单上备注本单位名称(如采用其他快递,须确认其是否能及时送达招标中心,本地区只有EMS和顺丰快递有上门送件服务)。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01月13日14:00时整。
谈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8室。
9.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采购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编: ******
联 系 人:臧国增
电话:0459-*******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邮 编: ******
联 系 人:邵永帅
电话:0459-*******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化工一厂2023年G2、G3装置汽油加氢缓蚀剂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等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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