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解放中路49号国有不动产公开招租

[连云港市]解放中路49号国有不动产公开招租

项目名称解放中路49号国有不动产公开招租项目编号连交所委字2022(26)号
挂牌起始日期2023-01-06挂牌截止日期2023-01-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铺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约(㎡)1300.00租赁期限5年
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递增方式固定不变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10,000.00元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在租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位置状况描述:标的坐落于海州区解放中路49号,位于解放中路北侧,海昌北路西侧。

2.交通状况描述:区域内有交通型主干道解放路、海昌路等,道路宽,道路等级较高,通达状况较优,对外交通便利。周边有公交3路、7路等多条公交路线经过。标的附近有停车位,停车便捷度较优。

3.周围环境状况描述:所在区域自然环境较优,区域基本上无水污染,空气质量较优。周围主要有中央百货商场,汇金商业广场等商业设施。人文环境以中高层教育人群为主,文化程度及生活方式较为传统。

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描述:①基础设施:标的所在区域通路、供水、排水、供电、电讯等基础设施条件完善。②公共服务设施:标的所在区域学校、超市、银行、医院、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如:陇海商业步行街;银行有建设银行、江苏银行、中国邮政银行等;学校有建国路小学,新浦中学等学校。

其他情况标的位于海州区解放中路49号,标的总层数为1层,位于1层,建成于90年代初,简易结构,规划用途为商业,评估建筑总面积约为1300㎡,标的现状为商业经营,现作为义乌百货超市使用,室内为普通装修,底层高约4米,由于房屋建成年代较早,屋面为简易彩钢瓦,现出现多处漏雨现象,需要经常性的进行修缮,室内的电路电线由于长期使用,出现严重老化现象,需要进行整体更换,建筑物通水、通电、通讯、消防、楼梯等设施齐全。
评估情况评估价******.00元/年
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10日
评估机构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00元/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连云港市商务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3*****014******P

注册地: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振兴公寓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江行洲

经济类型:国有行政单位



出租方承诺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关于同意市商务局国有不动产出租的复函连事管资[2022]54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租金底价为23.73万元/年,竞价成交价为年租金。租赁期限为5年,5年年租金固定不变。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

2.本次招租标的现在使用情况:原租承租方仍在使用中,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3.若非原承租方竞得该标的,由出租方负责清场,清场时间最迟不超过60天(按成交日期计)。

4.本次招租标的用于经营商品小百货用途,不得用于经营餐饮行业,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扰民、危险品、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交付。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6.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用由承租方每月与出租方结算。如拖欠相关费用直接从合同承租押金扣除。8.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9.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不动产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10.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11.疫情防控提示:意向承租方到现场勘验、办理相关业务时,必须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如有违反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承担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12.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交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连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连交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不动产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每半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承租方有良好的信誉,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无征信问题,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承租文件递交截止前企业法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然人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租工作;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前完成报名手续,否则将不具备承租资格。


标的交割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按照附件《不动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对项目勘察,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勘察,标的原地展示。

联系人:乔主任联系电话:188*****223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1-06 08:30:00 至 2023-01-19 18:00:00
报名手续

1.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本次招租不能成交,交易所将进行二次挂牌公告继续招租;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http://www.lygcqs.com/),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报名材料:a.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章程复印件;(3)企业同意承租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下载);(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7)经营范围承诺书(附件下载);(8)《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承租申请书》;(9)竞价须知(附件下载);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b.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3)经营范围承诺书(附件下载);(4)《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承租申请书》;(5)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6)竞价须知(附件下载);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签字按手印。

(以上书面材料递交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合格。)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或其注册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竞价资格。

(3)出租方认为意向承租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苍梧支行

账号:115*****000******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x标的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x标的保证金”。)

3.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

(3)《不动产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每一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处置方式

(1)当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本次招租不能成交时,该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退回。 (2)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b.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c.在竞价过程中以租金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d.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e.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3)意向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1月31日

9:00-9:3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按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不动产租赁合同》《经营范围承诺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竞价须知》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陆宏旭
咨询电话198*****859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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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不动产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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