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肺癌诊疗体系系列研究测序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肺癌诊疗体系系列研究测序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肺癌诊疗体系系列研究测序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70,000.00
最高限价(元):1,17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肠道菌群宏基因组和非靶代谢组测序服务。具体包括:
1、基于Illumina Novaseq二代测序平台开展肠道微生物的宏基因组测序与分析,包含粪便基因组DNA的抽提、质检、建库、测序和分析;主要目的在于研究肠道微生物物种组成,功能组成,物种多样性与功能多样性等,每个样本至少提供6 Gb测序数据(raw data)。
2、基于LC-MS或GC-MS检测平台,利用非靶向代谢组技术检测样本代谢物,主要目的在于研究代谢物的组成,代谢物丰度和差异代谢物鉴定等。
3、基于宏基因组数据和非靶向代谢组完成联合分析,主要目的在于寻找微生物与代谢物的相关性。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一年乙方能够满足甲方合同的要求,双方无任何异议情况下,可以续签两年。
2、服务地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
(1)肠道菌群宏基因组测序分析:
宏基因组DNA提取、质检及建库:针对提供粪便样本进行DNA提取,通过凝胶电泳检测提供检测报告。然后通过将DNA进行片段化,打断为约300bp的片段,进行Illumina二代文库构建,样本建库合格率需在98%以上;选择多款主流数据库进行注释分析,包括Nr、Go、KEGG、eggNOG、Pfam、SwissProt、CAZy、CARD、VFDB、PHI-base等。
(2)非靶向代谢组检测分析:
代谢物提取检测,利用非靶向代谢组技术检测样本代谢物。包括样品制备,数据采集,分析鉴定。使用Waters Progenesis QI主流的代谢组学搜库软件进行搜库(代谢公共数据库HMDB、Metlin、Lipidmaps、KEGG数据库、微生物数据库),匹配二级谱图库进行物质定性,同时进行代谢物溯源工作。数据库含保留时间、一级精确质量和二级图谱的数据库)。
4、质保要求:2年云平台数据挖掘功能使用权限;
5、售后要求:甲方可以在分析完成日后的2年内针对原有数据、结果、分析方法等方面的疑问咨询乙方,乙方在一个月内给甲方提供整理分析类服务,二年内提供问题解答服务,咨询范围只限于合同中的服务内容。
6、技术服务期限:3个月
7、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80%,待采购人收到结题报告后30日内进行结题确认并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20%。
8、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需提供宏基因组生物信息分析云平台,代谢组分析平台,联合分析云使用权限;
(2) 供应商需提供生物云个性化分析分析权限;
(3) 供应商需指定相应技术人员对项目做售前售后的技术指导及支持;
(4) 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应小于24小时;
(5) 供应商承诺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6) 自最终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售后服务:
(7) 服务方需根据课题组需求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及时响应并解决整个项目过程出现的问题,同时提供测序数据解读等相关培训,配合课题组进行后期样本回溯。具有良好的后期服务、质量保证方案。
9、验收标准及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
*****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投标单位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请投标单位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投标单位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6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开户行: 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广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