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南湖生态小镇概念性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庆阳南湖生态小镇概念性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庆阳南湖生态小镇概念性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Y2023-0103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庆阳南湖生态小镇概念性规划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99)其他
联系人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3-01-09 10: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3-01-11 18:00:00
采购单位甘肃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庆阳南湖生态小镇概念性规划设计项目001GSHY2023-0103服务-设计******.0(元)

公告内容

  • 庆阳南湖生态小镇概念性规划设计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南湖生态小镇概念性规划设计项目,招标人为庆阳市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编号:GSHY2023-0103

    1.2、项目名称:庆阳南湖生态小镇概念性规划设计项目

    1.3、工程地点:石油东路以南、董陈路以北、彩虹桥及岐黄大道南延伸段以东、北京大道以西;北至董陈路、南至纬五路、西至岐黄大道南延伸段、东至经二路

    1.4招标内容:对南湖生态小镇进行概念性规划设计工作,该片区总占地约2558.31亩(其中:已建设用地约787.29亩,未建设用地约1771.02亩)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招标控制价:85.00万元

    1.6、质量标准:合格

    二、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对该片区综合开发前期的整体策划、规划、设计、论证、评价分析、指标分析、规划概念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完善和修订、南湖生态小镇概念性规划设计工作等。

    2.2服务周期:4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方案的修改完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相关规定;

    3.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3.7投标人须提供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9投标企业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09日10时00分至2023年01月11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总体设计方案。

    4.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01月12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6.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6.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阳市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西峰区南大街42号

    联系人:付泳九 联系电话:139*****79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恒美城市花园三期1号写字楼1706室

    联系人:高东涛 联系电话:132*****133

    2023年01月09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25.74.125.183:9096)进行报名竞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概念性规划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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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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