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CBDL-2022-3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
一招标条件
本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社旗县第二高
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1标段
(002)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2标段
(003)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3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1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 一同归档保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截图)
注:本项目属于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请
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002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2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 一同归档保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截图)
注:本项目属于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请
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003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3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 一同归档保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截图)
注:本项目属于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请
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13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自行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南阳春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委托。对社旗县第二高
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NYCBDL-2022-36
2.项目名称: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 元,最高限价:0 元。
5.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按具
体技术及服务要求)
5.2
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按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年管理费,严格遵从国家相关制度
及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管理制度,设备和资产要遵从学校管理,以签定合
同为准。
5.3 服务地点: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
5.4 服务期限:1
3年,最长为三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前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根据实
际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学校在合同期内迁校,该项目废标,终止合
同。
5.5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达到业主方满意。
5.6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食堂外包经营权项目
第二标段:超市外包经营权项目
第三标段: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 一同归档保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截图)
注:本项目属于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请
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1月9日至 2023年1月13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 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磋商者,请到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
8号报名,报名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信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中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留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复印件。
4.售价:300元/标段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3日上午9:00分
4.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投标人应关注
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
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社旗县红旗路
联系人:陈校长
联系方式:13703418294
2.采购代理机构:南阳春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
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1356927723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社旗县教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 址:社旗县红旗路
联 系 人:陈校长
电 话:13703418294
电子邮件:13701571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春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社旗县红旗西路与酒业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联 系 人: 李婷婷
电 话: 13569277233
电子邮件: 1370157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春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委托。对社旗县第二高级中
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
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NYCBDL-2022-36
2.项目名称: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 元,最高限价:0 元。
5.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按具体技术及
服务要求)
5.2
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按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年管理费,严格遵从国家相关制度及学校食
堂超市印刷厂管理制度,设备和资产要遵从学校管理,以签定合同为准。
5.3 服务地点: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
5.4 服务期限:1
3年,最长为三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前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根据实际考核情
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学校在合同期内迁校,该项目废标,终止合同。
5.5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达到业主方满意。
5.6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食堂外包经营权项目
第二标段:超市外包经营权项目
第三标段: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
小微企业)
,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 一同归档保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截图)
注:本项目属于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
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1月9日至 2023年1月13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 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磋商者,请到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报名,
报名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信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
求中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留加
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复印件。
4.售价:300元/标段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3日上午9:00分
4.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投标人应关注公告网站
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
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社旗县红旗路
联系人:陈校长
联系方式:13703418294
2.采购代理机构:南阳春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
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13569277233
2023年1月9日
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CBDL-2022-3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
一招标条件
本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社旗县第二高
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1标段
(002)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2标段
(003)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3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1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 一同归档保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截图)
注:本项目属于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请
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002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2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 一同归档保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截图)
注:本项目属于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请
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003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3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 一同归档保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截图)
注:本项目属于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请
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13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自行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南阳春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委托。对社旗县第二高
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NYCBDL-2022-36
2.项目名称: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 元,最高限价:0 元。
5.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按具
体技术及服务要求)
5.2
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按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年管理费,严格遵从国家相关制度
及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管理制度,设备和资产要遵从学校管理,以签定合
同为准。
5.3 服务地点: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
5.4 服务期限:1
3年,最长为三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前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根据实
际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学校在合同期内迁校,该项目废标,终止合
同。
5.5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达到业主方满意。
5.6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食堂外包经营权项目
第二标段:超市外包经营权项目
第三标段: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 一同归档保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截图)
注:本项目属于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请
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1月9日至 2023年1月13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 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磋商者,请到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
8号报名,报名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信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中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留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复印件。
4.售价:300元/标段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3日上午9:00分
4.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投标人应关注
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
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社旗县红旗路
联系人:陈校长
联系方式:13703418294
2.采购代理机构:南阳春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
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1356927723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社旗县教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 址:社旗县红旗路
联 系 人:陈校长
电 话:13703418294
电子邮件:13701571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春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社旗县红旗西路与酒业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联 系 人: 李婷婷
电 话: 13569277233
电子邮件: 1370157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春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委托。对社旗县第二高级中
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
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NYCBDL-2022-36
2.项目名称: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 元,最高限价:0 元。
5.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超市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按具体技术及
服务要求)
5.2
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按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年管理费,严格遵从国家相关制度及学校食
堂超市印刷厂管理制度,设备和资产要遵从学校管理,以签定合同为准。
5.3 服务地点: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
5.4 服务期限:1
3年,最长为三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前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根据实际考核情
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学校在合同期内迁校,该项目废标,终止合同。
5.5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达到业主方满意。
5.6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食堂外包经营权项目
第二标段:超市外包经营权项目
第三标段:印刷厂外包经营权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
小微企业)
,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 一同归档保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截图)
注:本项目属于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
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1月9日至 2023年1月13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 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磋商者,请到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报名,
报名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信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
求中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留加
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复印件。
4.售价:300元/标段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3日上午9:00分
4.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投标人应关注公告网站
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
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社旗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社旗县红旗路
联系人:陈校长
联系方式:13703418294
2.采购代理机构:南阳春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
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13569277233
2023年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