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镇至加漠公路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塔河镇至加漠公路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河镇至加漠公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塔河县公路工程改造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国投及自筹,招标人为塔河县公路工程改造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塔河县。
2.2规模:全长2.5公里,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米。
2.3计划工期:2015年 7 月 25 日-2015年9月25日。
2.4招标范围:公路工程。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标段名
位置
规模(km)
说明
A1
起点位于塔河镇,终点位于加漠公路
2.5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各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来,曾成功累计完成了两项类似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5 日至2015年7月 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法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企业成员(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及小班子成员)在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在该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单位介绍信、财务审计报告、小班子成员证、2015年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佳旺市场综合楼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可自行考察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上午9:30,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塔河县公路工程改造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塔河县塔河镇中央大街
项目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
邮政编码:
165200
邮 政 编码:
150090
联系电话:
138*****299
联 系 电话:
188*****666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
田先生
日 期:2015年 6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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