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改制企业国有资产门面公开招租第五批公告
武冈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改制企业国有资产门面公开招租第五批公告
武冈市财政事务中心委托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武冈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改制企业国有资产门面公开招租第五批依法进行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项目基本情况
武冈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改制企业国有资产门面出租,为了规范管理,现将武冈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改制企业国有资产门面公开招租;在租赁期间,承租人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二、竞租的基本原则
1、按照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原则,着眼于规范政府资产管理,考虑目前国有资产(门面)的现实情况,达到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目的。
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效益最大化原则,提高政府资产使用效益,以公开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实现效益最大化。
3、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市场化运作,才能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城镇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三、竞投报名须知
1、本次国有资产租赁以按照物业原状公开竞投,价高者得为原则。
2、竞投标的物资料将在武冈市政府网公布,竞租人在竞价前应对标的物所有情况了解清楚。竞租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的情况已充分了解。
3、竞租人必须遵守场内秩序和竞价规则,不得围标、串标、恶意哄抬竞标价。若发现上述故意扰乱竞投秩序及其他涉黑涉恶情况,我司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竞租人作出应价即视为了解本次竞价物的一切现状及成交条件,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4、物业的租赁年限为3年,租金一年一交,租金从第二年度起每年递增6%。
5、交付竞投保证金后(以到账为准),竞租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参与报名,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1)身份证明材料:竞租人为个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竞租人为单位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属代理人的,须携带《委托书)、 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6、竞投保证金缴入“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冈分公司”账户,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冈支行,账 号:800*****2902016,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武冈市国有资产门面公开竞租**门面”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时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7、每位竞租人只能带1人进场竞投,竞租人若委托代理人竞投,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竞租。
8、竞价成功后,现场签订《竞投租赁成交确认书》,并凭该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到武冈市财政事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或不签订都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我司将重新组织竞租。
9、竞租不成功和没有违约的,保证金在竞价会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原租户竞租不成功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成物业移交,竞租保证金在物业移交后退回。若原租户在一个月内不能移交物业,武冈市财政事务中心将通过司法程序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搬迁,造成的损失由原租户负责,中标的新租赁户从原租户搬迁后开始与武冈市财政事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不算武冈市财政事务中心违约。
10、特别提醒:
(1)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租,承租人逾期交租,每逾期一日,按拖欠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二向承租人加付违约金。如承租人拖欠租金达一个月, 武冈市财政事务中心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拖欠租金达两个月,武冈市财政事务中心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出租之物业。
2)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依法经营。承租人有以下行为的,武冈市财政事务中心可立即终止合同,不予续租,没收保证金,收回出租之物业,追究相应责任,有权将承租人列入租赁黑名单,列入黑名单者不得再参与本公司相关租赁行为:
①未经同意将承租物业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②未经同意将承租物业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③累计拖欠租金2个月以上的;
④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活动的或违反环保要求的;
⑤故意损坏承租物业的;
⑥租赁合同期满不按约定退回物业的;
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11、最终解释权归武冈市财政事务中心所有。
四、招租方式、竞租人、出租底价和竞租保证金
1、出租方式:采取竞价地点公开竞价的出租方式
2、竞租人:本次公开招租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开招租、竞租人应遵守本办法、竞价规则、招租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原有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用的权利。
3、出租底价:房屋公开出租设第一年租金底价,第一年租金底价为现场竞价的起叫价。房屋出租底价原则按照面积和地段来核定,具体数据详见表格。
4、竞租保证金:竞租人报名时必须足额交纳竞租评估金额的10%,保证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交。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下午17时00分止.竞租不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账户返回,竞租成功者在签订最后合同后凭财政事务中心出的证明7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账户返回。
五、公开招租程序
1、公告:由出租方在武冈市政府网及标的物门前公布招租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下午17时00分止。
2、报名:有意参加竞租者应仔细阅读公开招租公告,有疑问可向出租方咨询。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下午17时00分止。
4、报名地点: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冈市张家岭小区4栋5号)。联系人:戴女士。联系电话:151*****349.
5、报名方法:拟参加竞租者应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及地点到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向出租方提交以下资料和保证金:
(1)填写清楚、完整的竞租人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报名时需按单元交足竞租保证金。
6、报名截止后,每个租赁单元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出租方即组织按规定进行现场竞价,如只有一个竞租人,出租方将采取议价的方式确定租金,如无人参加竞租,出租方将重新制定出租方案。
六、现场竞价
1、竞价时间: 2023年1月16日上午9时00分开始,请各参与竞租人在竞租开始时间前赶到竞租会场。
竞价地点: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冈市张家岭小区4栋5号)
2、参加现场竞价,竞租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3、本次竞价以举牌方式进行,以每个竞租单元为竞价单位,每次竞价幅度以200元或其倍数计。竞租人以举牌方式进行报价,一经报价便不可撤销,否则没收竞租保证金。竞价时,主持人有权对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价人出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
4、出价最高者,由主持人宣布为竞得人,同等价格下优先原租赁户,如原租赁户表示放弃则由其他意向竞标者竞得。一经主持人宣布为竞得人,即确认交易成功,竞得人即为竞价标的承租人。
5、竞价成功后,由出租方当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出租方、竞得人、竞租代理公司各持一份。由出租方将本次公开招租租赁成交结果公示3天。
七、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及移交手续
1、款项支付:竞得人须在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天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及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十二分之一(一个月的租金)。房租为一年一付,先付再使用。
2、合同签订。出租方与竞得人取得《租赁成交确认书》30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
3、移交手续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按租赁起始日前一个工作日出租房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4、房屋移交后,经营所需证照由承租方自行申领和办理,所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竞租人未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2、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款项。若未按时足额支付,其竞租履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3、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取消其承租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租履行保证金。
九、补充说明
本次对外公开招租的房屋为武冈市国有资产建筑,如在租赁期内,由于建设需要或者政府征用,出租方需收回建筑,出租方将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搬迁,承租方在该承租范围的装修、设备、设施费用由承租方处置,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武冈市财政事务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152*****455
代理公司: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 151*****349
?附1:
竞租申请书
经认真审阅将于2023年 ?月 ?日举办的拍租会的竞租须知,并对拍租标的进行实地踏勘、仔细核查和咨询有关事项等工作后,均无异议。我方愿意遵守相关拍租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本次拍租活动的竞租。为此,我方谨承诺以下诸项内容,并对之承担法律责任。
1、我方已全部了解和理解竞租文件内容及竞租标的实际情况,愿意遵守《竞租须知》,竞租成交后,不以对竞租文件及竞租标的有不明或误解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违约,对于成交后须遵守的事项拍租人已经在拍租文件中做出了声明,我方不提出任何异议,并遵守约定事项。
2、我方愿意提交竞买保证金元参与竞租。
3、拍租成交后,我方将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依约支付标的价款、履约保证金和签署《租赁合同》等义务,否则愿意接受违约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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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址 | 原店名 | 房屋使用面积(㎡) | 评估单价(元/㎡-年) | 评估小计(元/年) | 评估金额 (元/年) | ||||||
前段门面 | 中段门面 | 后段门面 | 前段门面 | 中段门面 | 后段门面 | 前段门面 | 中段门面 | 后段门面 | ||||
1 | 竹山购物城 住建局 | 宏昌监理有限公司 | 150 | 55 | 8250 | 8250 | ||||||
2 | 五里牌 土地储备中心 | 石材加工厂 | 510 | 30 | ||||||||
3 | 庆丰路 发改局 | 旺旺超市 | 430.1 | 330.06 | 369.51 | 420 | 144 | 60 | ||||
4 | 乐洋路 食药局 | 长沙银行 | 90 | 813 | ||||||||
5 | 春光路 特色办 | 长沙银行 | 510 | 204 | 569 | 200 | ||||||
6 | 外贸局三楼 | 林湘科 | 274.94 | 33 | 9073 | 9073 | ||||||
7 | 武强路 原粮食局 | 豪爵摩托 | 255.9 | 119.38 | 326.6 | 400 | 100 | 45 | ||||
8 | 都梁路 原饮食公司 | 邮政银行 | 207 |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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