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泉集团标准化厂房室外标识招标公告

洪泉集团标准化厂房室外标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扬州市洪泉实业标准化厂房项目,目前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室外标识】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的公司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洪泉实业标准化厂房项目

2、交易内容:室外标识深化设计、供应及安装工程。

3、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汽车产业园区内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m2,本项目拟划分东区、西区,东区包含1#-8#厂房及9#-13#、15#附属楼,建筑面积******m2;西区包含16-18#厂房及19#-22#附属楼,建筑面积*****m2。



二、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各关键节点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按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要求有标识、标牌、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等的设计、制作、安装范围),注册资金200万以上;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6、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了养老保险;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四、公示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

1、公示时间:2023年1月5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1月16日下午17:00时。

2、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月16日下午17:00前。(线上或线下)

3、集中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浦江东路北侧扬州市(洪泉实业有限公司);

4、联系人:王旭;电话:158*****775;邮箱:*********@qq.com;

5、公示地点:“扬州洪泉医院官网”


五、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具体如下: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相关业绩;

5、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2022年3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

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公示期间不投标保证金)

备注: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扬州市洪泉实业标准化厂房项目)。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开出。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七、招标过程

1、第一阶段:设计招标。各投标单位根据厂区平面图,自行深化动态路线,停车划线,各楼栋指示牌。设计费包含招标图电子版,效果图1套,施工蓝图8套。

2、第二阶段:施工招标。设计方案图纸确认后,进行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


八、其他事宜

1、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沒收保证金!然后与第二中标人商谈,以第一中标人中标价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重新发布公告组织投标。

2、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扬州洪泉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 1月 5日

标签: 房室外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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